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儿童偷买手机 父母遭遇退货难

鲁北晚报 2010-12-01 18:09 大字

□本报记者 郭笑

通讯员 商建鹏 李国庆   

本报讯 11月19日,阳信县消协积极调处了一起限制民事行为人消费纠纷,成功帮消费者张先生退回两部手机,为其挽回了1400元的经济损失。

原来,家住某小区的张先生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一个7岁的儿子,11月18日下午,两个小孩子从家里偷偷拿了1400元钱,在县城某手机销售店购买了“三星F110”和“步步高I530”手机各一部。张先生发现后很生气,找到销售商要求退货。但销售商崔某却称,要想退货每部手机必须扣除200元的折旧费,并且手机卡不给退。

刚买的手机退货就要损失400元折旧费,张先生有些想不通。19日上午,他来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申诉人,前往销售商处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未成年人消费的有关条款规定,执法人员对销售商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销售商将1400元购机款一次性退还给了张先生。 

新闻推荐

西服送洗后损坏却说是质量不行

□本报记者 郭  笑通 讯 员 商建鹏 赵剑本报讯  花2000多元买的名牌西服,却被洗衣店洗坏了。消费者多次跟干洗店交涉要求赔偿,但对...

阳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阳信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