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2017年1月22日市政协十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年2月日在滨州召开,会期六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和其他有关报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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