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布设“花篮陷阱” 骗财后“玩失踪”
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何坊派出所受理了一起“花篮诈骗”案件,民警经过调查,还原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3月1日,家住惠民县何坊办事处某村的刘先生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了一个自称袁丽丽的滨州女士,两人通过聊天后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互留了手机号码作进一步了解。不到一周的时间,两人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4月12日中午,对方打电话给刘先生,称自己老爸经营的酒店开业,让刘先生送6个花篮,并提供了一个花店老板的电话号码。刘先生一想,自己女朋友的父亲经营的酒店开业,送几个花篮正好表现表现,于是花了5328元购买了6个花篮。不料,对方又打来电话,称还需要6个花篮,刘先生再次照办。就这样,12个花篮花去了刘先生10656元钱。
当天晚上,刘先生想和袁丽丽谈一下两人见面的事儿,哪知刘先生却怎么也联系不到袁丽丽,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十分苦闷的刘先生和好友小丁说起了此事,小丁说刘先生可能遇到骗子了,让刘先生赶紧打电话报警。经报警求助,发现自己的确遭遇了骗局,至此刘先生才如梦初醒,后悔不已。
何坊派出所办案民警调查后指出,不法分子通过征婚交友网站搭讪受害人,骗取信任后以新店开业要送花篮、香炉、发财树等庆贺为由,让受害人汇款至指定账户,或让受害人与指定“花店”联系,根据“花店”要求指定汇款,从而实施诈骗。此类案件中,受害者多为在婚恋网站注册会员的单身男女,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交简单,渴望通过网络择偶。
警方提醒,通过网络交友的市民群众,要仔细核实对方信息再进行交往,一旦遇到异常热情、联系时间短且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人,需要提高警惕。如果对方提出因公司开业、店面开张等要求向其汇款时,尤其需要小心谨慎,切勿在未深入了解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轻信对方,避免陷入圈套。
坑蒙拐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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