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多措施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提升案件质量 增强服务能力
□晚报记者 温庆磊 通讯员 吴焕梅
2015年以来,滨州市紧紧围绕落实政府责任、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办案质量、提高群众知晓率的目标要求,以困难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37件,通过“12348”法律援助专线解答法律咨询6590件,接待来访1895件,为受援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734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党委政府重视支持 各项保障逐步完善
2014年滨州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仅为15万元。2015年以来,市司法局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向市财政争取市级法律援助经费36万元,并列入市财政预算。
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也有大幅增长,其中2个县经费达到10万元,3个县经费为8万元。惠民县2015年法律援助诉讼类办案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件1500元,全年发放办案补贴27.4万元。全市所有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均按标准足额发放。
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活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利用妇女节、助残月、建军节、老年节等重要节日,策划组织开展系列有声势、有影响、有特色的大型专项宣传活动。
2015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发放宣传图册2100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15600余份,法律书籍11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2389件,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8件。其中,市“老年人法律援助月”活动被评为“山东省十大老年维权公益活动”。邹平、惠民、阳信三个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第一批“全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岗”。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以信息简报、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为工作宣传阵地,积极交流宣传各地经验,共发布各类法律援助信息150余条。
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和典型案例,共在省级新闻媒体发稿11篇,市级新闻媒体发稿18篇,凤凰网、光明网、法制网、中国法律援助网等网络媒体发稿36篇,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丰富宣传载体,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印制一批宣传彩页、防水纸质购物袋、雨伞、毛巾、快餐杯等宣传品,分别向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发放。总结全市法律援助成立18年以来的工作成绩,制作法律援助专题片,在滨州电视台播放。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市区繁华路段循环滚动播放,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机构队伍不断壮大 法律援助服务群众能力逐步增强
基层工作力量不断充实。近两年,通过招考,不断充实县区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目前,全市法律援助在岗工作人员39人,有法律职业资格的12人,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36人。市中心满编制配齐8人,3个县区在5人以上,3个县区4人,1个县配备3人,基本满足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在市县两级工、青、妇、老、残及驻滨部队、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6个,全市91个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300余个村(居)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全市49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全市建立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市司法局定期对各县区司法局业务分管领导、中心工作人员、工青妇等网络工作站、市直律所联系人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也分别对乡镇工作站、律所联系人、网络单位和村(居)联络员进行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系统培训,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服务不断便民化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逐步提升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
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市司法局投资20余万,在办公楼临街一层建立了功能多、设施全、标准高的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和残疾人座椅、无障碍通道,开通“12348”专用电话。大厅的设置,从接待引导、咨询解答、受理申请到案件办理、进展监督、承办反馈,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目前,全市5县2区全部建起“便民服务窗口”,5个县区窗口建设达到了省厅“示范窗口”创建标准。
积极强化质量监管。狠抓案件管理与监督,严格规范案件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程序,综合采用电话跟踪、旁听庭审、回访当事人、审查结案材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案件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去年,滨州市一案例被评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典型案例”。
新闻推荐
□通讯员 尹莉莉晚报惠民讯 为有效遏制辖区季节性案件频发态势,惠民县公安局辛店派出所结合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力做好辖区夏季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该所坚持抓早、抓...
惠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惠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