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种植罂粟用于观赏 民警批评教育自行铲除
□通 讯 员 杜大伟
晚报记者 张迎宾
晚报讯 5月16日上午,惠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例行巡查时,发现某单位宿舍院外墙根处有十多棵罂粟植株,经清点共有18颗,这18棵罂粟植株虽未结果,但结果后极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制作毒品。
巡查民警经过实地走访周边村民,发现这18株罂粟为该单位退休职工刘某所种,民警找到刘某询问得知其种植罂粟主要用于观赏。民警耐心地向刘某讲解国家禁毒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让其深刻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并从法律角度向其解释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刘某当即表示自愿铲除罂粟植株。随后,民警与刘某一起将罂粟植株予以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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