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圆满完成今年建筑节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晚报记者 位鲁江 通讯员 李军帅
2014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新建工程“禁实”率100%
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设计项目69个
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滨州市贯彻落实《滨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滨政发〔2013〕27号),严格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严把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关,要求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绿色建筑设计内容,不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不予通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编制印发了《滨州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要点》,组织全市的建筑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成立绿色建筑设计专家组,召开专题会,为申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截止目前,全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设计项目69个,建筑面积81.4万平方米。共5个项目申报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无棣瑞丰商厦项目、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滨州市人民医院门诊楼扩建项目3个工程为二星级绿色建筑,滨州市中心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邹平创新住宅小区为一星级绿色建筑。同时,滨州市积极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国家智慧城市申报工作。目前北海新区已经与中国建科院签订合作协议,着手开展绿色城区规划编制工作。阳信县申报国家智慧城市已经通过省级评审,该县与北京易华录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落实了技术支撑、融资渠道,预计项目总投资达到9.5亿元。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117万平方米
在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中,今年滨州市将既改工作列为当前建筑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快工作推进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共争取国家和省奖补资金420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14万元,有力保障了既改工作的进行。同时加大对各县区和市本级项目的调度和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积极赴县区督导,督促如期完成改造任务。截至目前,滨州市既改工作共完成56个改造项目、面积117.9万平方米,所有项目改造内容均为1+2+3项,超额完成省定8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占省定年度任务比例147%。
记者从市住建局建筑节能部门了解到,在新型墙材节能产品应用管理方面,滨州市通过新型墙材产品认定和复审换证进一步规范新型墙材企业的基础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备案管理工作,通过随机抽查施工现场和见证取样抽检等方式加强材料监管,未取得省认定证书和市备案的产品一律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并引导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墙材产品优化升级。在工作中,大力发展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滨州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在6—12层新建工程中强制推行,通过施工图审查把关和严格过程监管,使一体化技术应用继续取得发展。
今年以来,滨州市建制镇以上所有新建工程严格按照“禁实”政策要求全面使用新型墙材,“禁实”率100%,新型墙材生产量10.86亿标砖,生产比例95%,应用量5.31亿标砖,应用比例100%。共收缴新型墙材专项基金2176.36万元,收缴率85.8%,按政策返还专项基金1027.32万元。
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方面,市住建局建筑节能部门积极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办、市区几所高校、医院等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加强部门配合,密切联系,力争以高校医院为突破口,提升全市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积极扶持滨州职业学院申报省高校节能监管平台示范项目,获得奖励资金100万元。
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建筑监测子系统建设。对新建建筑严把设计和验收关口,凡未按规定建立节能监测系统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节能建筑认定;对既有公共建筑继续做好监测系统改造,通过统一招标,建成8个既有公建节能监测子系统,逐步扩大滨州市公建节能监管平台规模。并加强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的监管,保证监测系统建设质量。
同时,加强整个节能监管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软硬件维护,及时与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实时监控建筑能耗情况,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连续性。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方面,以能耗统计、能源审计为基础,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产权和使用单位改造积极性,市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成功申报省公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获得奖励资金180万元,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以来,滨州市完成221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完成18栋、26.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并进行能效公示,建成8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子系统,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6个,面积8.61万平方米。
今冬采暖季市城区
供热计量收费面积
达到320万平米
42个项目完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作
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均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市住建局建筑节能部门建立闭合式管理和月调度制度,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节能验收、商品房预售等各个环节,明确职能科室的监管职责,有力推动了太阳能光热一体化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将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纳入到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内容,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并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利用产品质量管理,严把产品准入关,未取得省认定证书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今年,滨州市完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42个,建筑面积115.9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比例128.8%。两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工作稳步推进:惠民县实施6个示范项目,折合面积42.76万平方米,已全部完成能效测评,正筹备项目验收;阳信县实施25个示范项目,折合面积30.15万平方米,已完工项目17个、折合面积20.28万平方米,其余项目预计年底前完工,所有已完工项目均通过了能效测评。
在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方面,市住建局建筑节能部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着力提高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加大对在建项目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和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建材品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节能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本着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思路,要求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必须达到B1 级及以上标准,并严格执行外保温施工企业专项资质制度,提升全市整体水平。三是稳步推进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杜绝工程漏洞。从施工许可、图纸审查、设计变更、房屋预售、竣工验收等环节形成管理链条。
今年,滨州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均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按照标准设计率100%,施工阶段执行率99%,节能建筑竣工面积187.7万平方米,占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100%。提高新型墙材节能产品应用管理水平。
记者从市住建局建筑节能部门了解到,在供热计量改革方面,滨州市以国家、省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出台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供热计量专项费用制度,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建筑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核验”制度,严把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关,对于违反要求的一律不准并网供热、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科学确定供热计量技术路线。市城区自2010年至今建造的212座换热站及混水站全部实行无人值守,建成供热自动化控制平台并投入使用。对应供热自动化控制平台的建设,积极推广实施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技术路线,做到供热计量系统与无人值守换热站及供热总控平台的一体化衔接,真正实现了供热计量数字化、节能控制智能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管网络化。严格执行省厅提出的节能产品认定制度和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制度,确保热计量装置合格达标。
为了制定合理的价格,促进供热计量的实施,市物价部门印发了《关于2014-2015年度供热采暖季城区集中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价发[2014]133号),明确了两部制热价的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按照3:7的供热计量分配比例执行。其中居民建筑基本热价为6.9元/平方米,计量价格为0.145元/千瓦时,公建建筑基本热价为10.2元/平方米,计量价格为0.21元/千瓦时。
今年,市城区2013-2014采暖季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共计223.1万平方米,共计退费1098.38万元。2014-2015采暖季市城区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320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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