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不合格 同样要三包
□通讯员 王维维 刘丽云
本报惠民讯 购买冰箱获赠一个电水壶,谁知回家后却发现电水壶不能正常工作,找商家调换却以是赠品为由拒绝更换,着实给人添了堵。近日,家住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原来,王女士在县城某家电商场选购电冰箱时,恰逢该商场搞“凡购物满2000元即可获赠价值199元的一个电水壶”的促销活动。王女士一合计,自己正打算购买一个电水壶,这样就等于花一件的钱买了两件,觉得很划算,便在店内挑选了一台2399元的电冰箱,并获赠了一个电水壶。可是当王女士回到家把电水壶灌满水准备烧水时,却发现电水壶竟然不通电,根本无法正常工作。于是王女士便返回该家电商场要求更换电水壶,谁知商场营业员却称电水壶是厂家促销的赠品,都是随机发放,他们并不提供售后三包服务,无法给王女士更换电水壶。王女士对此说法无法接受,便投诉到了惠民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核实,王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在出售商品时赠送给消费者的赠品,是商家用于促销的产品,这些用于促销的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质量要求,一旦促销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所购商品和赠品各自的三包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消协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家电商场负责人细心教育、耐心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王女士更换一个质量合格的电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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