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路口撞车让弟弟顶包被识破
□本报记者
本报讯 惠民一男子酒后驾车出了事故后,害怕承担责任,就想让其弟弟“顶包”,并与民警展开周旋,经过近7个小时的较量,男子终于承认是酒后自己开车酿成了事故。
3月24日晚8时许,记者接到市民刘先生打来的热线,称他驾车在惠民县胡集镇与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为酒后驾驶,但为了逃避酒后驾车责任,对方想让其弟弟“顶包”糊弄交警及保险公司,现警方正在对事故进行调查。
当晚9时许,记者赶到惠民交警大队事故科,刘先生正在事故科外等待。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24日下午5时许,他下班后回家,当他自南向北行驶到惠民县胡集镇白桥村东一路口时,从路口东侧驶出一辆轿车猛然向南转弯,刘先生躲闪不及,来车正撞到刘先生车的右侧,致使右侧保险杠和两个车门不同程度受损。
刘先生介绍,发生事故的路口是他每天回家的必经之地。“在路口南侧有个减速标志,我每次经过那里都是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时我的车速已经很慢,但是还没躲过对方来车,当时对方开得太猛了,但凡慢一点事故就不会发生,我为了躲车差一点就下沟了。”刘先生说。
事故发生后,刘先生赶紧下车查看,对方驾驶员也下了车,“对方下车后有些站不稳,一看就知道是喝酒了,他当时也承认了,还让我别声张。”刘先生说,当时他也没多想,就先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经现场查勘,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受损价值已经超过2000元,需要先向警方报案处理。期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对方的家人也赶到了现场。在僵持的过程中,对方却突然强硬起来,称出事故时车不是他开的,当时的司机是他弟弟。晚7时许,惠民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赶到现场,由于双方说法不一致,民警在勘察完现场后将刘先生、饮酒男子及饮酒男子的弟弟三人一起带回事故科进行调查。
民警先对三人的血液进行了抽检。在随后的询问中,饮酒男子还是坚称车不是自己开的,男子的弟弟也称确实是自己开着车,但刘先生坚持称当时就是饮酒男子开的车。
为了查清事故真相,事故科民警多方面做工作,至当日深夜11时30分,饮酒男子的弟弟承认当时确实是自己哥哥开的车,出事后因为怕承担责任,这才出了让他顶包的主意。民警将弟弟已经承认的事情告诉男子后,虽然此时男子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但仍否认是自己开的车。直到25日凌晨1时许,男子终于承认是自己酒后驾车出了事故。
25日凌晨1时30分,该男子的血液酒精含量结果出来了:141mg/100ml,属醉酒驾驶,25日凌晨2时,民警将男子送进惠民县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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