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被拘
□通讯员 万福伟
本报惠民讯 近日,惠民县公安局麻店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联合将一寻衅滋事、醉酒驾驶的违法分子杨全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惠民县公安局麻店派出所接到李某电话称:有人在其手机店内闹事。麻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执勤民警经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发现醉酒者杨忠、杨全二人在某处喝酒后,杨忠乘坐杨全驾驶的私家车来到麻店街,在李某所开的手机店旁随地小便,且满脏话,杨全、扬中二人无故将李某所开的手机店店门踢坏,并对店主李某大打出手,麻店派出所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出警民警立即与惠民县交警二中队联系对杨全进行酒测试,发现驾驶机动车的涉案人员杨全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高达197mg/100ml,属醉酒驾驶。
麻店派出所配合交警队遂将其带回中队依法讯问,最终根据其违法事实,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杨某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并处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杨全、杨忠寻衅滋事一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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