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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影楼的美丽“陷阱”

鲁北晚报 2010-12-01 18:09 大字

□本报记者 郭笑

通讯员 杨洪畔 吕建玲 

本报讯  近日,惠民县消费者张女士向该县消协投诉,称由于没能仔细了解自己所接受服务的具体细节,她在一家婚纱影楼拍摄婚纱照时权益遭受了侵害,请求消协帮助她讨个说法。

原来,近期准备结婚的张女士在某婚纱影楼看中了一套1500多元的婚纱照套装,打完折后商家只收取她999元费用。同时还在婚礼当天,免费化妆并提供婚纱使用,当时张女士没有多问就交上了钱。

在拍照的准备过程中,影楼化妆师总是向张女士推荐某品牌的精华液,极力夸赞该产品使用后效果甚佳。一旦张女士表露出一丝不愿使用的意思时,化妆师的脸色立马就“晴转阴”,化起妆来也敷衍了事。张女士当时心想,拍婚纱照是一辈子的事,当然要追求十全十美,于是便拿260元使用了该精华液。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拍完照后过了几天,张女士的脸上起了许多痘痘。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化妆刺激引起的皮肤过敏。为了使自己的婚礼不留遗憾,张女士又花400多元钱对过敏处进行治疗。因为还得使用影楼的婚纱和免费化妆,张女士就没有找影楼理论。

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等张女士为婚礼挑选婚纱时才发现,所谓的免费婚纱全都又旧又脏,而真正能穿的婚纱还得另交费,无奈之下她又花了180元挑了一套婚纱。回家后张女士感觉很郁闷,决定不从这家影楼订婚纱了。但影楼却以婚纱已预订为由不予退款。张女士一气之下,将该影楼投诉到了惠民县消协。经消协人员调解,影楼退还了张女士180元婚纱租用费,并补偿其化妆损失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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