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无还 叔侄为钱闹翻脸
惠民县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叔叔张某某和侄子张某自愿达成了协议,张某偿还张某某借款18000元,并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约定于2010年11月份起每月支付3000元,至欠款还清为止。
张某某和张某系叔侄亲戚关系,2009年6月,张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就向叔叔张某某借款18000元,并约定于同年12月31日前还清,张某还向叔叔出具了借条。而期限过后张某也没有偿还这笔钱,张某某多次跟侄子追偿,也没有任何结果。
想起自己当初决定借给侄子钱时,妻子就曾强烈反对,现在追不回借款,张某某隔三差五便会遭妻子辱骂。张某某心中郁闷,越想越气,一纸诉状将侄子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帮他要回那18000块钱以及应付的利息。
法院审理后,鉴于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同时双方当事人又有亲戚关系,有调解的基础,于是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协议,圆满解决了纠纷,叔侄二人又找回了以前融洽的感觉。
时间:10月25日
地点:惠民县人民法院
又是钱财惹的祸,这“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道理值得张某好好学学,再说了,亲戚之间本该互相体谅,为了这种事闹上公堂确实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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