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岁小伙抢包砍人
记者拍案:
拦路抢劫不说,还敢持刀伤人,这俩年轻人胆子也太大了!
惠民警方在对以往备查案件的梳理过程中,一起于2008年11月28日发生在惠民姜楼镇220国道上的恶性抢劫案件吸引了侦查人员的注意。
2008年11月28日20时许,惠民县姜楼镇殷家村的殷某报案称,自己19时许驾驶摩托车自惠民李庄镇沿220国道行至姜楼田家村口时,遭到三名骑着红色125型号摩托车的青年男子抢劫,被抢的提包内有现金2000余元。其中一名男子在抢劫过程中还用砍刀对殷某头部连砍两刀,后又威胁殷某不准报警,最后还剁下了殷某的中指。
由于现场证据少、当事人又因过度害怕没有发现有力物证,该案的线索被迫中断,导致此案一直未破。
针对此案案情,侦查人员进行了缜密的研判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此案很可能就是惠民当地李庄、姜楼附近人员作案。根据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年龄范围,重点对惠民李庄、姜楼两地18岁-25岁年龄段的常住人口进行排查。
4月23日,正在李庄沙珠邢村的包服民警通过当地的村民了解到,该村村民李某酒醉时,曾向村民吹嘘自己拿着砍刀在220国道上砍过人。通过进一步的了解得知,李某,男,23岁,曾多次因为抢夺受过公安机关的处理。警方于是将李某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4月23日16时许,李某被传唤到案。经公安机关审讯,李某对自己于2008年11月28日19时许伙同蔡某、刘某持刀在姜楼220国道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迅速出击,将蔡某、刘某两人抓获归案,两人到案后亦承认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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