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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北海日报 2016-11-16 00:00 大字

10月24日,市政府副市长陈勋向督查组汇报北海市法治在政府建设工作情况。10月8日,市政府卓英子副市长在市中院出庭应诉。全区首张“六证合一、一照一码” 营业执照颁发现场。 蔡文婷 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召开立法论证会。9月5日,行政复议案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编者按: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按照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北海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让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开展,让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为北海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1、推动简政放权,为企业松绑。(1)、5月5日,北海市印发了《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公布76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全面铺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工作。9月28日,北海市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1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2)、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北海市向社会大众公布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截至6月30日,北海市、县(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工作全面完成,北海市成为除全区试点城市外,第一批完成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清理的城市。(3)、推进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9月28日,北海市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北海市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总计录入项目143个、投资152.98亿元。(4)、做好组建行政审批局的相关工作。目前,北海市已向自治区报请《北海市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市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方案》,待自治区批复后,北海市将按照职责做好行政审批局的相关组建工作。(5)、全面清理、规范执行自治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截止目前,北海市共清理收费部门40个,收费单位237个,清理审核收费大项47项,政府性基金1项。同时,北海市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取消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时收回市物价局原核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208套、《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115套、《收费员证》1200套。(6)、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2015年3月18日,北海市实现了“三证合一”首发;2015年4月23日,实现市、县(区)全面铺开,成为全区第一个“三证合一”全覆盖的城市;2015年9月1日,与自治区同步启动“一照一码”登记工作。2016年 9月12日,北海市启动“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启动仪式现场,发出了广西首张“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全区第一个推进此项改革的设区市。

2、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市法制办设立法规科,综合北海仲裁委秘书处人员编制,承担北海市立法相关工作职责。今年,市政府将《北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作为201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目前,该《办法》已报请市政府审议,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北海市立法体制机制。

3、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截止9月底,共向自治区法制办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

4、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前,北海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均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在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基础上,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市政府各部门也基本设立了法律顾问机构、聘请了专职法律助理或兼职法律顾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及专职法律助理的工作,北海市制定了《北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北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5、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制度建设。(1)、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执法责任制。今年8月1日,北海市转发《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10月17日,北海市完成清理工作,并形成清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法制办。今年8月8日,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并于10月25日至27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考试工作。今年5月11日,北海市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督促检查的通知》,经督促检查,目前各执法单位基本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5月25日,北海市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3)、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2015年9月15日,北海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自觉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据统计,2015年市中院审理的案件中,共有18个案件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中,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2次;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共有13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6年,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已出庭2次。

6、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北海市积极畅通复议渠道,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设置并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行政复议流程图等事项。制定《重大疑难法律业务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等相关制度。在复议过程中,推行“五次调解”机制,有效缓解利益冲突和诉求。今年,全市未出现过拒绝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

二、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1、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2012年3月,北海市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与市法制办合署办公,向社会公开聘请5名专职法律助理,协助处理政府法律事务,该项工作被自治区列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示范项目,在全区推广。2013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对全市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设立法律顾问室、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了目标要求,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建“法制员”队伍,法律服务基本做到城乡全覆盖,法治政府建设得到新的提升。2014年9月,市政府组建新的法律顾问团,由7名分别来自行政机关、大专院校、执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市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务集体研究,提出法律意见。目前,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83名。

2、多管齐下,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等制度,各级行政首长亲自主持学法,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惯性,自觉将“法治”二字运用于政府行政的全过程。坚持法制核查工作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规委会、土审会以及各种决策专题会议,包括市委常委会讨论重大项目决策会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开展强化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主题活动,在《北海日报》开辟“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等专栏,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撰写和发表有关理论文章,强化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成立依法行政研究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开展“加强理论研究,促进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学术研讨征文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依法行政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强化督查考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措施落实到位。北海市坚持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列入到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深改办重点任务中,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每月报告进展情况,接受督促检查。同时不定期开展各项专项督查活动,查找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要求。并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明确目标要求,开展年度考评,并与全市绩效考评挂钩。

4、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北海市坚持把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主攻方向,全方位的让法律助理及法律顾问参与到政府工作事务中。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法律助理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论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等)共2835人次,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修改、论证148人,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审查、修改合同565人次,代理复议、诉讼案件90件,从事其他法律事务301人次。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及提高法律风险预防成效。

5、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稳定法治社会。北海市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决定、指导监督和基础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五次调解”,在立案前、受理后、审查中、听证时、决定前进行调解,不仅实现“案结事了”,还力争实现“案未结事已了”甚至“案未成事已了”,在行政复议的各阶段随时化解矛盾纠纷。此外,北海市将行政复议工作向基层延伸,先后在合浦县山口镇、西场镇、银海区福成镇、铁山港区兴港镇、海城区涠洲镇5个重点镇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复议难问题。

6、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深入人心的法治氛围。在北海日报等传统媒体开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北海》、《法律咨询站》等栏目,并开通了法治建设的微信、微博、微报、微视、微电影平台,发表、推送有关法治建设文章、信息。开展“法律七进一上”主题活动,在机关、单位、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监所、海岛广泛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轻骑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在全市法治宣传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群众自觉学法、真心信法、遇事找法的氛围更加浓厚,“法治”二字更加深入人心。

三、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全市上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迈上新高度。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北海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在自治区对各地市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北海市2011-2012年度获自治区依法行政进步市县奖表彰,2013年度考核成绩全区排名第三, 2014年度考核成绩全区排名第二,2015年度考核成绩全区并列排名第一。同时,北海市人民政府和市药监局、国税局荣获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2014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2、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逐渐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坚力量。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切实承担起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工作。市法制办不仅发挥着政府法制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更加强化了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全市年度绩效考评中连续多年被评为一等奖。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凝聚力也不断增强。

3、通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北海市经济高速发展的助推器。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情况下,北海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4年排广西首位,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4.9%、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8.6%、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持续位居全区前列。

四、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目前,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能忽视在探索建设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如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工作方法简单生硬,行政裁量的随意性过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等。同时,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现象,个别政府部门二层机构、县区部门和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

全面建成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尽管北海市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的培养,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增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法治政府的体系建设仍有不少差距。北海市将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指导,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完善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执法裁量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为载体,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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