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莫盛绪向我局报失年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权利人莫盛绪向我局报失1989年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合国用(1989)第206号,位于合浦县党江镇东安街72号(原党江镇一街99号),面积为106.16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现申请给予补发。有异议者须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遗失的证书自行作废,同时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新证。
特此公告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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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浦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