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谢军:不忘初心铁肩正义
工作时的谢军
人物档案
谢军,男,33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2013年在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获“业务能手”称号;2015年全省公诉业务竞赛代表巴中获团体第三名;2016年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全市民事行政检察竞赛”第二名,荣记三等功2次。
人物感言
公正执法、持之以恒;善于监督,一丝不苟。
办理刑事案件不放过任何疑点
自进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谢军主要从事刑检、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办案数量年年居全院之首,办理审查批捕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办理公诉案件160余件,无判处无罪案件。
2013年12月8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刘某、陈某某在南江县杀害一名妇女并抢劫900元钱后潜逃。2014年4月,南江县公安局经过侦查,将涉案的杜某、刘某、陈某某抓获。审讯后,刘某对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指认杀人埋尸地点后,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在对尸体进行检查时谢军发现:该尸体的打底裤是反穿的,且未穿内裤,不排除性侵可能。通过侦查,这一疑点得到印证,两名犯罪嫌疑人强奸行为的关键证据也得到固定。经法院审判,对杜某、刘某以抢劫、强奸、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我们肩付着党和人民的信任、重托,每个案件都马虎不得,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谢军说。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以最大限度保护为主
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不仅要思考怎样最大限度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如何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2014年12月28日,南江县一名学生孙某在南江镇一学校玩耍时,出言挑衅该校学生吴某,遭到吴某等人的追打。孙某心中不服,便邀约朋友前往报复。吴某得知后又邀约了同学。双方聚众斗殴,孙某等3人将一人右手肘关节砍伤。
谢军在受理此案时,得知孙某的实际年龄要比户籍出生日期小几个月。为了查清孙某真实的出生日期,谢军多次走访孙某的户籍地和学校,还在计生委的档案室里翻找了整整两天,终于查到孙某母亲生产时的入院记录,证实了孙某在案发时未满16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对其做出法定不起诉处理。
谢军了解到,其他两名涉案未成年人都系学生,且取保候审期间一直在上学,判决可能对他们的学业造成影响。他首先联系了学校,在犯罪嫌疑人有悔改表现的前提下,尽量争取从轻处理,最后两人被判处缓刑。谢军还积极与学校协商,学校同意两人继续在校学习,目前均已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面对金钱诱惑他是“铁板”一块
2016年4月,在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中,巴中一建筑公司在未取得林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南江县一乡镇非法占用林地11亩开办砂石加工厂。林业公安对该公司及法人代表以非法占用林地移送起诉。
承办人谢军接到该案后,依法讯问该公司法人代表,对方提交了书面证明:环保、国土、建设等部门的批文,并表示涉案林地的建设手续很快就可以完善,希望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做出轻缓处理。谢军依法向领导汇报了该情况,但在对涉案林地的性质审查中发现,该林地系国家二级公益保护林,不能用于开办砂石厂,即涉案林地不可能办理建设手续。为此,谢军明确表示该案必须起诉,依法处理。
一天,涉案公司托人在谢军回家的路上拦住他,并把一个厚厚的“信封”塞到他包里。谢军当即拒绝,并告诫对方不要错上加错;如果非要塞钱,自己会立即交到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同时依法追究对方的行贿犯罪。谢军的义正言辞让对方收回了“信封”。后该案被依法起诉、庭审,目前尚未判决。
谢军说,身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廉洁奉公,积极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本报记者蒲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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