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不饮酒不劝酒不担责任
案例1:家宴之后,客人醉酒骑车出车祸
去年9月,五河县的乔斌(化名)因家中有喜事,在家中宴请亲朋。在席间,客人乔伟(化名)喝了不少酒,宴席结束后,其又在醉酒状态下,仍坚持骑电动车送孙子上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离世。事后,乔伟的家人将乔斌及其他同桌吃饭者均告上了法庭,索赔18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主人乔斌承担5%的赔偿责任,即18080.8元;同桌饮酒被告张某某等4人各自赔偿原告3616.2元;同桌吃饭但未饮酒,也未有证据证明有劝酒行为的被告徐某美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日前,二审法院亦维持原判。
案例2:婚宴之上,朋友喝酒过多终窒息
去年4月份,合肥一小伙王波(化名)参加朋友小杨的婚宴,在婚宴上,因饮酒过多最终导致死亡。事后,王波的家人将小杨、同桌饮酒吃饭者及酒店方均告上了法庭。
王波是一名“95后”,去年4月,应邀参加朋友婚宴。席间,王波与朋友小陈(化名)、小李(化名)同坐一桌,另外6人则是新郎同事,彼此之间素不相识。
婚宴刚开始时,王波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而后,又自行将桌上白酒打开,开始一人喝白酒,并分别向其他同桌人敬酒。其他同坐的人只喝一些饮料。当新郎、新娘敬酒后,除了王波三人,其余人离席了。当时,王波的神态尚属正常。但后来,王波有些意识模糊,走路不稳当,随后,躺在地上开始呕吐。小陈一人扶不动王波,还喊来朋友小李,并拨打了120电话叫救护车,120进行了急救,但送至医院时王波已死亡,死因系呕吐物窒息。
法院判决,婚宴主人小杨赔偿王波家属37268.75元,小陈和小李各赔偿18634.37元;其他同桌吃饭者与王波互不相识,未参与饮酒,按常理应无在酒桌劝他人喝酒的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酒店方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3:乔迁宴后,醉酒朋友再也没醒来
去年2月11日,是刘华(化名)家乔迁新居的好日子,刘华宴请了很多亲戚朋友到家中来庆贺,刘林(化名)也是客人之一。
当时,刘林与刘华及另外6人坐在一桌吃饭。席间,除了何某某未参与饮酒,刘林与其他六人共同喝下了三瓶白酒。酒宴结束后,刘林、储某某与他人一起约定打麻将,但仅玩了两把麻将,大家发现刘林喝多了,连麻将都理不好,便匆匆结束了打牌。随后,刘华及其妻子将刘林送到自家房间床上休息。
一小时左右,刘林妻子到刘华家来喊刘林回家,被刘华夫妻规劝后离开了。约两小时后,黄某某发现刘林情况不对,一直昏睡不醒,刘华赶紧将刘林送到了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不幸发生,让刘林家人十分悲痛。刘华为了表达心意,支付给刘林家人相关费用30000元。不过,刘林家人认为,刘林的死亡,同桌饮酒吃饭人员应该承担责任。事后,一纸诉状,将同桌另外七人全部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判决,刘林自己承担90%责任,刘华承担8%的责任,同桌丁某某、储某某等5人承担2%的责任。何某某没有参与饮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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