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与打掉“保护伞”同步进行 全市检察机关深挖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批捕 涉黑涉恶案件167人,提起公诉122人

蚌埠日报 2019-04-08 07:55 大字

本报记者吴媛媛

李某虎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盘踞在五河县双忠庙镇、城关镇等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经细致审查将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从2个增至4个,并依法追诉6名犯罪嫌疑人。2019年3月,五河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均作出有罪判决。

这是蚌埠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之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67人,提起公诉122人,纠正漏捕20人、漏诉13人、违法2件次,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07人,案件起诉率和提前介入率居全省首位。

“市检察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邱晓东介绍,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督查组,深入七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为保证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扫黑除恶突击队,强化领导办案,院领导领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达10件144人。同时,建立提前介入、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机制,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以及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犯罪。

“马某涉黑犯罪组织案时间跨度20余年,如何有效指控马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厘清他们在涉黑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都是办案的关键。”邱晓东说,“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和法院多次沟通、分析研判,最终认定涉黑组织成员18人,确保案件办理中重大问题和关键节点把握的准确性。”

扫黑除恶不仅要打击还要教育。市检察院要求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组织庭审观摩,目前观摩人数已有200余人,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此外,该院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律六进”、集中宣传月等活动以及“两微一端”,集中宣传扫黑除恶重要部署、工作成效等,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

“专项斗争要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在办理李某虎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我们就挖出了某派出所原所长郭某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邱晓东表示,目前市检察院已摸排移送黑恶犯罪线索87条,其中涉及“保护伞”线索17条。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排査案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扫黑与打掉“保护伞”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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