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危房改造资金五河县一村主任受查处
[摘要]五河县一村主任受查处
日前,蚌埠市纪委通报了一批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五河县东刘集镇李庄村委会原主任代福伟因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伙同他人侵占李庄村前李小学拆迁补偿款、收取安置房工程承建方贿赂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五河县纪委收到一封反映东刘集镇村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信,调查组随即开展问题线索核实。在查阅代福伟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时,发现有3笔大额危房改造资金通过镇财政所账户转账至代福伟本人及其女儿账户。调查组立即调取了危改资金户信息并逐一核实,很快,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浮出了水面。
2011年东刘集镇李庄村新农村建设期间,代福伟看到有利可图,便主动请缨承接了其中50套老年安置房的建设工程。然而在施工中,资金出现短缺,眼见到嘴的鸭子要飞了,代福伟打起了扶贫资金的歪脑筋。
代福伟想方设法说服了村书记李爱民等几名村干部,通过为农户虚报危房改造项目的方式,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 2012年5月至2014年9月期间,代福伟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三次伪造农户签字,填报虚假资料,共申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36500元。在代福伟虚报的危房改造名单中,有16户并未实际购买代福伟所承建的安置房,涉及125000元危房改造资金被代福伟直接侵占,剩余部分用于填补工程资金。
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就不可收拾。 2012年9月,代福伟与村书记李爱民,侵占李庄村前李小学拆迁补偿款213723元,其中93616元购买奇瑞牌轿车一辆供二人共同使用,剩余120107元分别被代福伟侵占56384元,李爱民侵占63723元。此外,2013年代福伟收受某公司好处费20000元。
针对代福伟伙同李爱民侵吞前李小学拆迁补偿款150000元,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336500元,以及其他违纪事实,经五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代福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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