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异常反应非医疗事故造成残疾政府将给予补偿
[摘要]造成残疾政府将给予补偿
本报记者 胡明兵
“我孙子打疫苗后瘫痪了,省里都赔钱了,可县里不赔,也不给我一个说法。 ”近日,五河县新集镇洼李村村民陈某向记者反映。
注射疫苗导致瘫痪?记者一开始以为是医疗事故。但随后了解到,并非如此。五河县疾控中心一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不属于医疗事故,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事后,蚌埠市医学会对陈某孙子进行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更加证实其并非医疗事故。鉴定书载明,疫苗生产厂家有相应的生物制品生产资质,并提供了相关质量保证资料,未发现该批次疫苗存在质量问题。接种单位、接种人员资质合法有效,实施接种操作过程规范。因此,本例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什么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记者查询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后得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通俗地说,就是个体对疫苗的反应不同。
那么,孩子注射疫苗后,出现异常,怎么办? 《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规定,预防接种后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被注射疫苗的人,可向县卫生局报告并申请调查诊断。
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补偿费由谁承担?安徽省规定,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用由省财政支付。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第一类疫苗以外的疫苗。
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可获得哪些补偿?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死亡的,一次性补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一次性补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可见,陈某孙子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了瘫痪,虽并非医疗事故,但可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等补偿。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陈某,他对此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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