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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被救助人重燃生活希望

新安晚报 2016-11-05 00:00 大字

本报讯10月19日上午,蚌埠市五河县朱顶镇刘台村村民杨乐在本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来到蚌埠市检察院办理一笔5万元救助金的领取手续。

承办杨乐司法救助申请的检察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仔细询问起杨乐一家的生活近况,还鼓励他勇敢面对生活。考虑到杨乐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承办检察官还就如何根据国家的扶贫政策对他家进行帮扶与村支部书记进行了认真的商谈。听了检察官与村支书的交谈,坐在一旁的杨乐十分感动,临离开前,将一面早已准备好的“人民检察,情系百姓”的锦旗赠送给检察官。

杨乐的妻子王友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2015年10月1日,杜某驾车时操作不当,撞到道路北侧的行人,其中就包括杨乐的妻子王友和儿子杨某。车祸导致杨某死亡,王友重伤后高位截瘫卧床。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王友各项损失17.6万元,杜某在判决前赔偿6.8万元。此案二审期间,法院就赔偿事宜进行了调解。今年4月,杜某根据调解协议又支付了部分费用,余款将分4年付清。尽管如此,由于前期住院已支付了巨额治疗费用,且后续治疗还将花费不菲,这让杨乐一家陷入了困境。

后来,杨乐在与他人交流中得知,检察机关能够帮助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救助金。他就委托自家侄子到检察院打听,问明了相关政策要求后,便于8月1日将司法救助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递交到五河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办案干警通过审查材料了解到,杨乐还有一个10岁的小女儿,正在小学读书,杨乐年逾七旬的父母均多病且无经济收入,杨乐本人也患有慢性病多年。由于一家老小均需照顾,杨乐无法外出打工,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杨乐家庭已被村里列为扶贫对象。为核实情况,承办检察官先后3次前往杨乐所在的刘台村,实地进行调查了解。根据审查核实的情况,五河县检察院向蚌埠市检察院提出了申请,建议对刑事被害人家属杨乐进行司法救助。

蚌埠市检察院经研究认为,救助申请人杨乐因交通事故导致其妻王友重伤,其子杨某死亡,诉讼过程中虽得到赔偿,但难以支付后续治疗以及生活费用,符合相关救助要求,遂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杨乐家庭司法救助金5万元。

对杨乐家庭展开司法救助,只是蚌埠市两级检察院救助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一个案例。近年来,蚌埠市两级检察院在司法救助中,坚持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用真情温暖困难群众,用真心重燃生活希望。去年以来,蚌埠市检察院先后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20余户,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0余万元。

蚌埠市检察院检察长盛大友告诉记者,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不只是给被救助人发钱,而是要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关怀。在给予他们一定经济帮助的同时,更要通过对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温暖他们的心窝,使他们不放弃对生活的积极追求,敢于有梦、勇敢追梦。 吴贻伙郑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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