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监管部门才是真正的职业打假

安徽商报 2016-03-17 01:52 大字

[新闻背景]今年3月6日到8日,蚌埠市的职业打假人石先生在五河县东刘集镇的华运超市,先后9次购买过期“双汇”火腿肠等食品,然后向超市提出了9000多元的索赔要求,可就在9日,石先生在超市里和经营方发生纠纷,挨了打。随后石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然而,在派出所里,石先生又被派出所所长和一名民警殴打。民警竟然问他:“人家卖过期食品,和你有什么关系?食品法可是你执行的,你是干什么的?”(本报昨日曾报道)

“3·15”虽然过去,关于消费维权的议论依然不能平息。每年这个季节,消费者权益似乎格外受关注,各个部门、各种活动、各种检查,你方唱罢我登场,本身就反映出权益保护的缺陷,因为,运动式的、一阵风式的监管,不可能起到长期的效果。

一个规范的市场,往往离不开四个因素:完备的法律、严格的监管、高度的自律、强硬的维权意识。当前,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已经较为完善,但是,执法部门面对庞大的市场,囿于人力、设备、技术等因素,监管仍然疏漏很多。单从行为心理角度看,商家之所以敢卖过期食品,之所以敢销售假冒伪劣,就是钻漏洞式的“对赌”,赌你不知道、赌你不会管、赌你不会维权。

职业打假人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实际上,职业打假人和违法的商家,瞄准的同一个漏洞,只不过一个是钻漏洞,一个是堵漏洞。尽管职业打假人以获取赔偿为目的,饱受争议,但是,理性地看待,只要是在法律框架之内,职业打假人作为消费者的代表,让违法商家受到应有的惩罚,发挥的是公民权利,这种民间的维权既能堵住公权力监管的漏洞,还能倒逼市场自律,毕竟,赔钱的商家也懂得吃一堑长一智。

所以,值得思考的并非职业打假人是否合法,而是为什么有这么多职业打假人。职业打假人越多,反证市场的监管漏洞越多,而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其实才是真正的职业打假,如果监管做得更职业,相信留给职业打假人发挥的空间会更小。

□本报评论员 吴水桂

新闻推荐

房产局“马虎” 一房竟有“二主”

2008年,根据华辉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五河县房地产管理局给该公司的钢架构房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2010年,安乐有限公司借在华辉公司厂区暂时生产的事实,冒称该钢构房屋为其...

五河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五河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