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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冒名牌 判刑又被罚

安徽法制报 2015-04-27 19:47 大字

假冒名牌产品,销售PVC给排水管材,这样违法的事还是别做,虽然赚了钱但违反诚信非法经营会受到法律惩罚的。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0元。

常有才家住凤阳县农村,是个初中文化的个体工商户。2014年4月至6月,他将凤阳县某公司生产的PVC给排水管材,假冒上海某品牌PVC给排水管材,推销给五河县一建筑工地3名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商,销售价值共计52246元。去年6月18日上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建筑工地进行日常检查,当场发现端倪,扣押不同型号的假冒上塑牌PVC给排水管材1261根,并拍照取证。去年7月22日,常有才主动投案。

因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目前40000元罚金已缴纳。 ·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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