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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法院首例被告人受审不穿囚服

安徽法制报 2015-03-13 19:53 大字

五河讯 3月3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出庭受审的被告人没有穿囚服。该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为此出庭受审。

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后,五河县人民法院按要求首例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案件,有效避免了先入为主的“舆论审判”,真正贯彻“无罪推定”和程序正义,有一定象征和实际意义。

(陶成陈启敏记者吕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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