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校长受贿判刑十年
本报讯 利用担任校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教学楼承建商、书店副经理、下属教职员工等人送去的现金、购物卡16万多元以及手表、手镯等。 10月7日,记者从蚌埠获悉,经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五河县教育局原党委委员、五河县职业教育中心原校长张兆猛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45岁的张兆猛,受贿行为共计9起。其中,2009年5月,五河县职教中心原投资人叶某,为了提高建校评估价及顺利拿到并购款,送给张兆猛一块价值7421元的浪琴牌手表,后又送给张兆猛一只价值2667元的翡翠手镯以及2万元现金、购物卡等;职教中心教学楼承建商邹某,为了及时拿回学校工程欠款,先后送给张兆猛现金7万元,又为张兆猛支付4500元旅游费用;职教中心食堂及院墙工程承建人马某,为了加快工程施工及顺利拿到工程款,先后代张兆猛支付其个人旅游花费及餐饮费用8000元,并送给其1万元现金。职教中心总务主任汪某某,为了感谢张兆猛的提拔任用及工作上的关照,利用每年春节、中秋节先后9次每次送其1000元现金,并于2009年中秋节送给张兆猛400元购物卡;五河县新华书店副经理魏某某,为了联系、发展与职教中心的教辅材料业务,于2009年中秋节到2014年春节,利用每年春节、中秋节先后10次,每次送其1000元购物卡,共计1万元购物卡。
除上述人员外,给张兆猛送钱的还有花木承包商、食堂承包人、职教中心团委书记等人。经统计,张兆猛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44500元,购物卡20400元,浪琴手表一块和翡翠手镯一只。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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