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款 引祖孙纷争
父母离婚后从小跟随母亲生活的李某,一纸诉状将爷爷奶奶告上法庭。一场车祸给这个家庭带来怎样的感情纠葛?
女孩李某的母亲李英与其父亲王磊都是社区居民,2010年7月份协议离婚,李某随母亲李英生活,婚生子王小宝随父亲王磊生活。 2013年12月王磊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经处理,肇事方给付王磊亲属35万元。李某的爷爷奶奶曾言明愿意将李某应得的部分支付给李某,但在收到赔偿款后,却拒绝支付。李某为此提起诉讼,请求五河县人民法院判令爷爷奶奶支付自己因父亲王磊死亡而获的赔偿款10万元。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李某的爷爷奶奶辩称,收取赔偿款是事实,但该赔偿款大部分已经被花,主要是用于支付李某弟弟王小宝购买房屋首付款,支付李某父亲王磊的丧葬费及其所欠外债。肇事方赔偿的35万元并没有明确35万元是由哪些项目组成,同时,其奶奶作为王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也应该包含在内。扣除上述费用,李某应得的赔偿款应为4万元左右,请求法院酌情予以分配。
考虑到双方之间的亲情关系,主审法官多次做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够各让一步,协商解决,但是因差距过大,调解不成。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作为王磊的女儿,有权获得部分赔偿款。赔偿款给付的主体是受害人的近亲属,其具有人身属性,该款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李某的爷爷奶奶无权对属于李某的赔偿款进行处分。经审查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的爷爷奶奶给付李某7.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刘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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