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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无图无合同 新房质量难鉴定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2-12-04 11:50 大字

一幢三间两层的楼房在五河县农村盖起来,本是件挣面子的事情,但这位楼主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下雨天楼顶漏雨,四下里尽是裂缝,但施工方不仅不维护,还找他要工钱。

究竟是谁要为这一切负责呢?据沫河口镇农民安米龙讲,2010年三、四月间,同村搞建筑的王龙承建自己二层楼房(上下各三间)工程,双方口头约定:王龙包工不包料,底层工时价为75元/㎡,上层工时价为65元/㎡。同年八、九月份,王龙带领工程队将楼房盖好,并陆续从自己手里拿走1万余元工价款,尚欠7000元未付。但一个月后一场雨,让新楼房现了原形:房顶出现漏雨,四处逐渐显现裂缝,住着提心吊胆。他多次找王龙。要求处理楼房漏雨、裂缝问题,对方既不处理,也一直未给一个合理说法,只是追要尚欠的工程款。

新楼房成了窝心房,这让安米龙很难受,他遂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龙将楼房房顶重新浇顶,或者赔偿损失4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王龙辩称,原告所述楼顶渗漏等情况,与施工技术没有任何关系,是因为原告为省钱,不采纳施工方的意见,使用低于施工方要求的劣质建筑材料,即使屋顶存在渗漏,也不能证明是施工技术存在问题。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要求对其楼房质量是否合格、以及房屋屋顶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机构以鉴定的房屋为农村自建房屋,建设方和施工方对房屋质量无书面合同约定、无设计图纸和相关施工资料等原因,对委托事项不予鉴定。

法院认为,被告王龙承包二层楼房的土建工程部分,双方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庭审中,原告关于被告承建的楼房存在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故对其要求被告将楼房房顶重新浇顶,或者赔偿损失4万元的诉讼请求,缺少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安米龙的诉讼请求。

法律专家指出,农村建房一般都是找无资质的施工队承建,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无书面合同、设计图纸和施工资料,一但产生纠纷,无法进行相关鉴定,难以明确责任。本案还涉及到施工技术和建筑材料问题,而建筑材料是房主自己采购的,责任就更难以确定。原告提供的所谓问题楼房照片证据是复印件,当然不会得到法院认可。 陶成 缪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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