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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征地款莫名变成“救灾款”下发 记者 赵汗青

市场星报 2011-08-21 05:10 大字

五河县新集镇在省政府没有用地批复的情况下,对其镇内的56亩耕地进行征用建设新小学,又将近百万的征地补偿款以“救灾款”的名义下发给被征地村民。

由于款项“名不正” 的“救灾款” 留下了难以解决的后遗症。

镇政府下发百万“救灾款”

2011年4月下旬,蚌埠市五河县新集镇一区村26户村民突然接到了新集镇下发的“救灾款”。“今年也没有受什么灾,怎么会突然发了这些钱呢?”村民张胜(化名)说。近30户村民中的大多数村民都收到了至少两万元以上的“救灾款”。

据这些村民给记者提供的存折显示,由五河县联社新集信用合作社于2011年2月27日开户并当日存进的钱款,在名目一栏写着“救灾”。

五河县民政局救灾办公室陈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这些存折上的数字推测,应该不是救灾款。那么,这些“救灾款”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当时向村民发放救灾款的新集镇财政所穆姓工作人员说,这些“救灾款”实际是村民们的征地款。

原来,从2010年10月份开始,一区村村民被告知,不要再在这块地上种麦子了,政府准备征用这一块约为56亩的土地建新的新集镇中心小学。

“征地款” 大幅缩水

“原来给我们承诺的是一亩地赔偿29800元,此外,还将一部分土地划出后建门面房,门面房将按照村民的土地多少再分配。”村民刘强(化名)告诉记者,村民大多数同意了。

但在今年开始签订征地协议时,村民们却发现赔偿条件变了。征地补偿标准变成了19820元/亩,“门面房”也没了踪影。

补偿条件突然大幅缩水,村民张胜是签完合同才看到补偿标准变了,有的村民在外打工,协议书则是由妻子签下。而另一些村民则是根本不愿签字。经过新集镇政府多次做工作,至今为止,仍有四户没有在征地补偿协议上签字。

“救灾款”下发后的尴尬

由于新集镇政府以“救灾款”名义下发了百万元款项,一些被征地村民拿到款项后准备再向镇政府索要征地款。“他们下发的是救灾款,不是征地款,存折上写的很清楚。”村民张胜说。

而另一些不愿被征地的村民想将土地要回来,可镇政府拿不回所有的征地款怎么能退地呢?

对于现在出现的这种尴尬局面该怎么处理呢?新集镇委书记陈哲先解释说,“由于信用社没有征地补偿这一名目,因此当时就使用了救灾。今年4月份镇政府在这块地上盖上了围墙,后来被国土部门查处又拆掉了墙。现在只能在那放着。”

新集镇政府是违规征地

五河县国土局执法大队梁队长告诉记者,新集镇政府违规征地,征用56亩耕地至今未获省政府批准,县国土局已令其停建,拆除了已在该块地上建起的围墙,村民可以在土地上进行耕种。

陈哲先解释说,这56亩土地征地手续现在还在办理中,每亩19820元是按照省政府定下的赔偿标准来执行的,此外又补贴了点,共凑成每亩20000元进行发放。门面房怎么可能会在学校内建呢?肯定会影响学生学习。

那么,究竟谁该为下发“救灾款”违规征地负责呢?

五河县教育局办公室赵主任称,教育局对征地问题不清楚,征地谈赔偿都是由新集镇政府在操作。教育局只是等着接收新教学楼。

五河县政府一位官员则认为,建设新校舍本是民生工程,是件好事,也是为农村孩子谋福利。能争取到项目资金实属不易,但教育部门的快速上马快速完工也是导致新集镇政府为迅速完成征地开建,最终出现违规征地建设行为,这些留下的后遗症解决起来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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