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级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全面完成 36家单位3590项行政权力公布
本报讯(记者吴媛媛通讯员代新峰)近日,市政府印发实施《蚌埠市市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公布市级36家单位行政权力3590项,61家单位公共服务事项1277项,22家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221项,标志着蚌埠市全面完成市级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
此次市级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所有事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人大立法涉及事项,认真比对梳理,经各单位上报、市委编办初审、省委编办审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公布,确保依法合规。
按照应领尽领原则,蚌埠市严格落实省委编办《指导目录》,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清单体系,除没有管理服务对象之外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依据机构职能均对应承接认领。同时,结合蚌埠市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根据市人大立法增加权责清单特色事项62项,增加供水、供气企业等公共服务特色事项104项。为确保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无差别执法”,蚌埠市加强此次集中调整工作的协调指导,对涉及市直部门之间、市县区职责划分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清单事项。
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权责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起基础性作用。市级清单公布后,各市直部门要在20个工作日内调整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等依申请事项全部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运行,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满足企业群众“网上办、马上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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