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思想坚冰 共建和谐家园 □吕兴元

淮河晨刊 2021-04-09 07:47 大字

4月8日,《淮河晨刊》发表的记者署名文章《“难产”的物业合同伤了谁?》中讲道,《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已于4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机制等。

笔者以为,小区共建、共治、共享,其核心在于一个“共”字。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企业,依照法规管理好小区是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唯有打破互不理解、互不信任、互不支持的思想坚冰,真真切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才能贴得近、联得紧、走得远、管得好。

业主并非“老爷”。毫无疑问,业主花真金白银请来物业,就是想让自己所在的小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变得更为安全、更为整洁、更为美丽、更为方便生活。这原本无可厚非,可是如果对物业人员不尊重、不善待,对物业管理规定不遵守、不落实,甚至颐指气使、故意找茬,或拖延乃至不缴纳物业费,或在公共场所乱扔乱放私人物件及垃圾物,或占用公共绿地种菜栽花……如此等等不成熟、不文明的“老爷”派头,既不利于物业管理,也实在丢人掉价。业主身为小区的主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放低身段、真诚为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小区治理、监督物业管理,有建议及时提出,有意见当面反映,有任务主动承担,有事情积极配合,为物业管理多做有用功,为小区治理多出力淌汗。

物业亦不是“孙子”。物业管理者依靠自己的管理智慧、辛勤付出而取得报酬,为了小区管理可持续发展而收取合规的费用,既正大光明、又合理合法,在业主面前不必低三下四、缺失担当,自当抬得起头、挺得起胸。只要是依法规履职、凭良心尽责,就应该不存临时心理、不混日头,在小区呆一天则踏踏实实干好二十四小时;只要是经过必要程序确定了的事情,就应该雷厉风行、落地生根。如果前怕狼后怕虎,势必难以用一根尺子量到底、用一片热心服务到边,难免出现厚此薄彼、时紧时松的现象,结果管理不好小区、服务不好居民,到头来业主利益受损、物业自身也不落好。

好的业主才能容下好的物业,好的物业才能管出好的小区。由此可见,业主与物业犹如“一根绳子上拴的两个蚂蚱”,真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有结成利益共同体,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初衷与终极目标,坚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坚持齐心协力、各负其责,才能把所在小区建设成和谐家园、幸福港湾,为蚌埠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提供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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