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蚌埠供电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联合通告

蚌埠日报 2021-04-08 08:06 大字

为切实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全市电力供应,防范人身触电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蚌埠供电公司联合敬告市民,不得在电力线路等电力设备附近从事如下活动:

一、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垃圾、烧秸秆、烧窑等焚烧、烟熏活动。

二、放风筝、钓鱼、植树、建房、建塑料大棚、挖鱼塘。

三、施放气球、孔明灯,堆放、丢弃遮阳网、塑料薄膜、彩带、宣传标语布等易飘浮物。

四、垫高路面、抬升堤坝,堆放土石、矿渣、垃圾、谷物、干草、易燃物品。

五、开山放炮、抛撒物件、竖杆穿越、车辆超高超宽通行。

六、未经发改委行政许可,起重吊车、塔吊、打桩机、钻探机、挖掘机、推土机、水泥泵车、水泥灌浆车等施工作业。

七、未经发改委行政许可,修建道路、拆除建筑物、平整场地等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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