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撞上私家车后“溜走”,交警通过“蛛丝马迹”将其寻找。交警部门以案说法发布视频,女子表示 “对于闯红灯,我感到非常后悔”

淮河晨刊 2021-04-07 09: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沛)近日,一名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撞上私家车。眼见自己没受什么伤,女子扶起电动车便离开了现场。谁料这一幕,被监控拍个正着。而她也没有想到,自己要为这场事故担负全责。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8点多,在朝阳路与东海大道交叉口的信号灯为红灯时,其他行人、电动车驾驶人均耐心等候,而这时一身穿黑色外套女子骑电动车径直朝着路口驶去,被一辆正常行驶的黑色私家车剐蹭,随即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随后,女子从地上爬起,骑上电动车,混进车流中走了。

机动车车主还未反应过来,电动车车主因无大碍便离开现场。结果,车辆被撞,车损只能自己承担。对于视频中的事故,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

“我就遇到一模一样的事情。当时电动车闯红灯冲了过来,连踩刹车还是碰到了电动车,结果我刚想下车问问情况,电动车车主就不见了。车头被蹭的不成样子。”市民孟先生告诉淮河晨刊记者,遇到这种事情,电动车车主没有大碍已经是万幸了,至于车损,那就自认倒霉吧。

上述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一幕被监控抓拍,被交警逮个正着。于是,辖区交警沿着“蛛丝马迹”,通过技术手段最终将骑电动车女子王某找到。

经过交警的普法与耐心劝导,王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我闯红灯后,碰到他人车后没有积极处理,感到十分后悔。下次再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王某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还要对私家车的损失做出赔偿。”交警一大队民警告诉记者。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现实生活中,乱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任意穿插行驶以及酒后驾驶、行车中玩手机等都属于危险驾驶。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却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甚至对交警的严查和严管怨声载道。近年来,蚌埠市交警部门也曾多次公布交通事故电动车一方负全责的典型案例,目的就是对电动车驾驶人起到警示作用。也就是说,“保护交通弱势方原则”的适用情况正逐步改善,特别是在监控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让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责任会坚决执行。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随着路面高清监控设备的普及,有关电动车的事故判定近年来一改“照顾弱势”、法外容情的事故处理措施。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由电动车驾驶人违法引发的事故将判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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