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欲 勿施于人 □谢曜尧
文明养犬这个话题,当下算是老生常谈了——饲主遛犬不拴绳儿、任由爱犬在公共场合便溺、惊扰过往行人,等等等等,时时见诸报端,若是各位喜欢浏览自媒体信息的,那各种新闻APP推送的关于支持养犬与禁养的生猛报道更是铺天盖地。
很多的热点问题,撇开纷杂的诉求与说辞,究其本质,都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进步而逐步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文明养犬这问题也不例外。我记得三十年前不存在这些问题,大家辛辛苦苦地工作,想的是尽快改善家庭的生活水平,首先想的是人要吃好喝好,哪有多余心思去阿猫阿狗身上下功夫;二十年前养不养狗也不是个什么大问题,就是你有闲工夫养条狗,目的也是看家护院防小偷,老百姓自己穿得体面、住得宽敞、行得舒适这一揽子问题还要花心思、下功夫解决呢,谁有闲工夫考虑那些“狗问题”,养犬的问题成为一个热点,应该就是近十年的事。生活富足了、吃穿住行的问题解决了,各家各户物质层面的问题解决了,自然会在精神层面有所求,或是出于陪伴的需求、或是出于玩赏的目的,阿猫阿狗这些问题的出现,就跟现在的堵车和停车难一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的,一味的禁或放任不管,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笔者生活的小区,也有不少养狗的,大狗小狗都有、饲主自觉不自觉也都有,看狗东西一个个喂得油光水滑的,有些还穿着小衣服、小鞋子,人模狗样地跑来跑去,尤其是比熊、贵宾之类的观赏犬,据说还要定期“洗剪吹”,比饲主活得都讲究——能看得出,养狗的人是真的喜欢这些“毛孩子”。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毛孩子”,大大小小的“毛孩子”又是否值得所有人的喜欢?这往往是爱狗人士与禁养人士争论的焦点。《论语》上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的是自己不喜欢的不可强加于人,这个好理解;在文明养犬上,己所欲,也不可强加于人。养不养犬,毕竟只是一种个人爱好,就跟你个人口味嗜咸或嗜淡一样,在自己看来是享受,在别人也许就是一种折磨,所以不能以个人喜好去推而广之。加之“毛孩子”毕竟是畜生,或多或少都有野性,它见人嗷嗷叫或是追逐扑腾,在你看来是可爱之举,在别人看来就是一种骚扰;它在你家是成员之一,食同桌、寝同床,你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你带到公共场合参与社交活动,这就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与侮辱……很多东西,饲主出于个人喜好未必能感觉得到,或者认为是很正常很好玩的举动,在不养犬的人看来根本就是不正常、不文明和缺乏社会公德的事儿。
蚌埠终于有了自己的《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有了规范,这是好事。有了规范,就有了约束,在个人喜好的范围内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事儿说得清了,在具体的养犬活动中什么是文明什么是不文明,道理也能摆得清了。
当然,不是说有了一部《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什么“狗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关键还要靠落实,规范真正落到实处、抓到实处,给“狗东西”上铁笼头,“己所欲”的问题解决了,“施”还是“勿施”也就不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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