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溺水,大家都来吼一吼 □辛有光

淮河晨刊 2019-08-02 07:40 大字

大暑一过,进入盛夏,天气一天比一天热。酷热难当,下河塘游泳去,这便成了乡下大多数农村孩子消暑降温的最快乐的选择。然而这种危险的选择也带来了一些意外的溺水事件,由此成为父母的痛点,家族的灾难。于是,每年炎炎夏日来临之际,如何预防青少年在暑期出现溺水,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野外河塘游泳,危险系数高。尤其是未成年的青少年儿童,他们认知能力和自持能力差,消暑哪些地方该去,哪些地方不该去,缺乏辨别力;有时同学之间,三五个小伙伴一吆喝,头脑简单,没有自我约束,见了鱼塘、河沟,经不起凉爽诱惑,一个个噗通噗通往下跳,且不说野河水脏不卫生,河塘里水深,水下地形复杂,对不识水性不会游泳者,就带来了溺水隐患。结果,搭上了小命,酿成了悲剧。

如何对待青少年儿童在暑期可能发生的溺水事件,关键是“预防”二字。近期的《蚌埠日报》《淮河晨刊》和蚌埠电视新闻都开辟了专栏或打出公益类广告,突出宣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报道和图文并茂的警示语,其目的是为青少年暑期安全度假亮起红灯,不到河塘去“野泳”。这种宣传,更多的是期待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共同织密织紧一张有效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网。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主要靠教育。这种警示教育不要等到酷热的夏季来临才想到要去做。当然首先是学校方,在暑期放假前,应对青少年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暑期安全教育,把预防溺水列为重点。笔者曾到过县区乡镇几所初级中学,进校门挂着一排预防溺水宣传展板,有漫画,有文字,讲儿童溺水带来的以生命为代价的教训,图文并茂,十分生动。有的学校还安排预防溺水专题讲座,有的班主任还和学生签暑期不下河塘游泳等内容的安全保证书。对学生来说,签下字是一种教育和自我约束。

其次是家庭教育。孩子作为未成年人,从法律层面讲,父母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监护人,尤其是暑期保证孩子安全度假,过一个快乐的有意义的暑假,又是第一责任人,暑期理所当然要为孩子的安全负全责。这就要求我们做家长的要教育管束好自己在家度假的子女坚决不能去野外的河塘沟渠里游泳,对其晓知以利害。如有同学上门吆喝相邀,也要坚决拒之于家门外。孩子要游泳消暑,家长必须陪同,到有资质的体育场馆的游泳池去,那里有教练员相伴,有绝对的安全保证。

提到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这件事,有人说:谁家的孩子谁家管,不用别人操心。这话说得不对。孩子走出家门,如在河塘游泳溺水身亡,就成了社会事故,不仅涉及家庭,也涉及到社会的安全问题,大家怎么能不管呢?特别是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他们在暑期的安全更需要社会人士共同重视和关心,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责任和爱心。前些天,笔者有一位朋友自乡下来,闲谈间说起了这么一件事:他家的邻居一天去镇政府办事,出村口看到有一群男孩光屁股在一个养鱼塘中扑腾着游泳嬉闹。他二话没说,在塘边随手折了一根柳树枝,抱起他们在树荫下的裤衩,一边吼,一边骂:“你们几个熊孩子不要命了,还不赶快上来。不上来,我把你们裤衩没收了!”他用树枝赶着吼着,吼着骂着,一直等到把他们赶上岸穿上裤衩回家,他才离去。对这件事,朋友说他的邻居对不懂事的熊孩子又是吼又是骂,做得是不是有些过了!

笔者认为,为防溺水,朋友的邻居做得对,一点都不为过。见到孩子在鱼塘里游泳,他停下脚步对不懂事的熊孩子吼一吼、骂一骂,收了他们的裤衩,用树枝赶一赶,那是在危急情况下,让孩子远离溺水采取的一种警示,是路人的一种责任,抒发的是对孩子们的一种爱心。熊孩子在鱼塘里“野游”,危险在哪里?危险何时发生?谁也说不清楚。吼一吼,骂几声,吓唬吓唬,把他们赶上岸,带来了远离溺水的效果,给孩子们带来的是安全,这种吼一吼,从责任到方法,不是都应值得点赞吗?

预防青少年儿童暑期溺水,对社会人士来说,人人有责。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大家都来吼一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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