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人闯红灯乱象必须动真格 □陈新奎

淮河晨刊 2019-05-05 08:31 大字

上月,一条行人闯红灯被罚款的消息受到市民的关注。

据淮河晨刊报道,4月11日,在中荣街与胜利路交叉口,行人张某因过马路闯红灯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按相关法律规定罚款50元。

50元虽然不多,但罚得好,罚得及时。众所周知。蚌埠市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启动以来,交通秩序大为改观。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行人不闯红灯更加深入人心,为蚌埠市摘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加分不少。以笔者经常路过的朝阳路红旗二路交叉口和朝阳路前进路交叉口为例,这两处路口都没有红绿灯,但各种车辆,特别是公交车,总体上都能做到礼让行人,让人感受到了蚌埠文明城市的魅力。

然而,与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相比,行人闯红灯和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却比较普遍。朝阳路红旗一路路口是笔者上下班的必经之地,不少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更多的人则“半闯红灯”——越过斑马线前的停止线等红灯,妨碍绿灯方向行人通行。大力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半闯红灯”已经很有必要了。

对于行人闯红灯现象,其实早已引起交警部门的重视。2017年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蚌埠市在东海大道龙腾路路口等几处交通节点开始抓拍行人闯红灯,并在相应路口大屏幕上滚动播出进行曝光。这一措施引起市民热议,大部分人表示赞成。许多闯红灯的行人上了路口的大屏幕,不仅自己感到“丑”,更受到来自单位、家庭、亲朋、同事的压力。即便如此,仍有一些“无所畏惧”的人,这是为什么呢?笔者以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有的人虽然知道不能闯红灯,但不知道蚌埠市在一些路口安装了摄像头用于拍照闯红灯违章行为并在大屏幕上滚动播出,所以按照过去的惯性想法,继续视红灯为无物,随意闯红灯。

第二个原因,有的市民也知道蚌埠市部分路口设置了闯红灯拍照,但在大量无闯红灯拍照的路口照样闯红灯,因为这时违章不会影响他的个人“形象”,所以不遵守红绿灯规则的时候居多。

更有甚者,对自己的名声并不在意,反正身上也不会因为被曝光而少一两肉。对他们来说,在大屏幕上“露脸”不要紧,只要不罚钱,什么规则不规则,一切都无所谓。

笔者刚才罗列了一些行人和机动车闯红灯的病因。既然病因找到了,那么开出药方进行治疗也就相对简单了。

首先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知道哪些路口安装了行人违规闯红灯的拍摄装置,同时,要大量增加安装这种抓拍装置的路口。闯红灯的人不仅要在路口大屏幕上滚动播出,还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而告之,形成舆论压力。对于仍然闯红灯者,还要让他们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让多数闯红灯者受到惩罚,不让他们存在侥幸心理。

《孟子?离娄上》中有句话: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也是我们在社会治理中常引用的一句名言。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本身是不能自己得到落实的,需要执法者严格执法。蚌埠市这次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动真格的,就是严格执法的体现。

创业艰难,守业更难。从2017年11月,蚌埠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至今,已过了一年半,我们仍将面临下一次复查的大考。任何一项工作都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取得和保持同样如此。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标准不降、工作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才能善作善成、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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