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心下移 紧盯“微权力” 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蚌埠日报 2019-04-25 08: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景通讯员王爽莉陈秀景)“家门口的环境敞亮了,心里也是透亮的……”今年1月,蚌山区燕山乡孙家圩子村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村监委会成员、村支部党员全程现场跟踪监督,对村委会派工情况、使用机械情况等实施现场监督抽查。3月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上,针对旧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村监委会向广大群众现场说明,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村务公开,这一系列举措被群众广泛称赞。

今年以来,蚌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下移重心、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基层村务监督体系,针对村干部“微权力”实施严格制约、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监督,大力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蚌山区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在全区各个行政村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从机制上保障村民民主自治。选优配强村监委会成员,其中监委会主任由党员担任。将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强、热心为村民服务、具备相应的财会和管理知识的乡村优秀人才充实到各村监委会,合理搭配其成员结构。

各村监委会成立后,区纪委监委及时制订出台相关配套规定,保障村监委会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明确要求村监委会通过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相关会议,及时了解掌握村务运行情况。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要实行“一事一监督”制度,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党务村务公开、集体财务收支管理、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干部作风等村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向乡党委和乡纪委提出建议,切实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监督不失位。

此外,对各村实施组织机构“三位一体”考核,形成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综合评价体系,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强化村务监督工作流程化、透明化,形成权责分明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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