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 昔日新老物业小区门前对峙 如今物业和业委会对簿公堂

淮河晨刊 2018-12-28 09:15 大字

昔日新老物业小区门前对峙。(资料图片)有关报道报纸截图。事件回放

4月19日,本报在4版刊登《争当小区“管家”新老物业对峙》一文,报道了今年4月18日早晨,一场发生在小区门前的突发事件,荣盛?碧水湾小区西门积聚了几方人马,小区的新老物业在门内门外紧张对峙。新物业要强势交接入驻小区,老物业不同意丝毫不让。小区居民、业委会、居委会、区物业办及周边小区的居民、路人纷纷聚集在这里,都在等待这场戏到底会如何落幕。

2017年4月,碧水湾小区业委会正式成立。目前服务于该小区的荣盛物业碧水湾项目部当年是和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合同,算是前置物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业委会成立的那天起,它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就终止了。小区业委会以物业合同失效和老物业服务不令人满意为由,要求公开选聘新物业。

今年3月中旬,小区业委会贴出公告,称在民意调查中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业委会表示要在3月22日举行选聘物业公司的开标会议。

而在3月9日,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在小区贴出温馨提示,要公开征集居民意见,并且表示,接到了群众反映,业委会在征询民意的过程中,存在模糊概念、误导,甚至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其进行的民意调查并不公平、公正。

3月21日,经开区市容管理局和经开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公告,要求碧水湾业委会暂时停止物业招标。并表示,在入户调查结果未公示前,碧水湾业主委员会开展有关招聘物业公司的一切活动将被视为无效。

3月22日,小区业委会召开了业主大会物业招聘会,当天对竞聘物业进行评标、招标。3月23日,确定了新的物业公司铭威物业后,在小区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示。27日,业委会对新的物业公司下达了中标通知书。28日,业委会和新选聘的公司签订了合同。30日,业委会已经向老物业下达了交接通知书。

4月2日,在市众信公证处的监督公证下,居委会组织的民意调查结果公布,有超过半数的居民同意荣盛物业继续服务该小区。

4月16日,业委会向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碧水蓝天居委会发出邀请函,表示将在4月18日上午八点半在小区西门举行新物业的进驻仪式。

老物业认为继续留在小区服务是民心所向,新物业认为,和业委会签订了合同,一切程序合法。老物业要留任,新物业要进驻,所以就有了新老物业对峙的一幕出现。

荣盛碧水湾小区的业委会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令人满意,且认为老物业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已不再具备继续在小区服务的资格,所以以原告身份起诉了荣盛物业蚌埠项目部,要求物业尽快撤离小区。而荣盛物业蚌埠项目部则认为,荣盛碧水湾业委会不顾民意,擅自与新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新物业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以原告的身份,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事件进展

物业和业委会对簿公堂,在等待判决的阶段,小区恢复了表面的平静,仍由老物业公司荣盛物业碧水湾项目部负责管理小区。

12月10日,蚌山区法院对荣盛物业蚌埠项目部作为原告起诉碧水湾小区业委会的案件进行了判决。蚌山区法院表示,荣盛物业蚌埠分公司主张碧水湾业委会与新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信。法院作出此判决的理由是,即使碧水湾业委会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程序的情形,也仅属于业主可行使撤销权的事由,而并非确认合同无效的事由。

目前,由碧水湾业委会作为原告,起诉荣盛物业蚌埠分公司的案件,也已于今年7月开庭审理,但案件至今没有宣判。

记者手记

这一年新、老小区都发生了很多涉及物业管理的不和谐事件。物业是现代居民小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物业、小区业主、业委会、居委会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各方之间都有可能产生矛盾,但总是打打闹闹的过日子各方都觉得很憋屈、很受伤,如何化解这些矛盾,也成了摆在业主、物业、业委会、社区居委会以及主管部门之间的难题。法院虽然对一方起诉案件作出了判决,但对小区业主来说,麻烦却还没有真正解决,“到底要让谁来给小区服务?”依然还是横亘在大家心中的问题。要过上大多数人心中所期盼的和谐的物业生活,确实还需要在城市管理中多投入一些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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