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重点货源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拟对下列货源单位实施重点巡查监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上海铁路局蚌埠货运中心
二、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三、蚌埠市力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四、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五、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有异议,请与蚌埠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唐志,电话:3010011。
蚌埠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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