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重点货源单位名单公示

蚌埠日报 2018-12-25 11:32 大字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拟对下列货源单位实施重点巡查监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上海铁路局蚌埠货运中心

二、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三、蚌埠市力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四、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五、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有异议,请与蚌埠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唐志,电话:3010011。

蚌埠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5日

新闻推荐

蚌埠市第五部地方性实体法明年2月施行

本报讯(记者吴媛媛)12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蚌埠市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同良出席...

蚌埠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蚌埠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