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一支一元水性笔损害司法公信

南宁晚报 2018-08-02 07:06 大字

日前,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拍卖1支黑色水性笔,市场价为1元,结果显示已流拍。对此,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回复称,这是因为案件承办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执行工作出现失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错误行为进行纠正。(8月1日中新网)

市场价、起拍价、保证金一应俱全,与正常的司法拍卖并无两样,只是1元的起拍价、2分的增拍价,都让1支黑色水性笔的拍卖过程充满荒诞。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这是司法执行的重要部分,有一系列法定程序,是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拍卖1支1元钱的水性笔不仅浪费了紧张的、宝贵的司法资源,也让司法威严大幅下降。

针对质疑,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上传到淘宝拍卖的是临时聘用书记员干的,该书记员上月已辞职。换言之,此次错误又是临时工干的。然而,查阅相关执行裁定书,这支笔赫然在列。此外,有网友发现龙子湖区法院在执行案中,除上述所扣押水笔外,至少还有3起执行所得水笔,可见起用临时工担责1支笔,执行裁定书及其他的水性笔又该由谁来负责呢?

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工作人员强调案件量剧增,人手不够,抽调新手,不熟悉情况导致忙中出错,或许的确有这方面客观原因,但从执行裁定书到拍卖文书,接连失误,该法院的法官法律水平、业务能力及工作作风堪忧。业内专业人士指出,执行的手段不得与所追求的目的不成比例,应当遵循比较原则、目的实现原则及利益均衡等内容。龙子湖区法院下达拍卖标的为1支水性圆珠笔的执行裁定书并准备拍卖,存在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滥竽充数的可能。或许这才是1支黑色水性笔奇妙拍卖旅程的真正起点?

在老百姓眼里,司法文书就是法律的象征。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文件规范准确,当是司法机关判案的起码要求。法院工作马虎粗心、敷衍塞责,轻则容易错判漏判,重则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危及社会公平正义,从这个角度说,“拍卖1支水性笔”是一份公开的警示,该追责的追责,该整改的整改,就此强力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责任,工作扎实,作风过硬,确保法制的公信力和司法部门的形象,不能容忍类似现象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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