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试行医保支付…… 蚌埠市出台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 力争到2020年,养老产业加快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市老年

蚌埠日报 2018-07-03 17: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婷婷)日前,市政府出台《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养老产业加快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行动计划》聚焦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不断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在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支出责任以市、县为主,补贴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通过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确保到2020年底前补贴覆盖面达到50%以上。

在创新居家养老支持手段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对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并列入当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基本生活辅助器具或给予一定改造补贴。2018年起,全市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特殊困难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示范,各县、区每年不少于5户。

在构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利用现有设施资源,在行政村设置养老服务站,通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无偿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文化娱乐等服务。2018年,在全市20%以上的乡镇设置养老服务中心,并在其辖区内试点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19年和2020年,全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100%,并同步在其辖区内设置3—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同时鼓励农村自理老人居家养老,201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夯实农村居家养老基础。

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方面,做强医养服务供给主体。《行动计划》明确,要简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程序,民政、卫生计生部门按照首接负责制的原则办理审批。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2020年底前全市医养签约率达到100%。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

在完善基本医疗制度上,《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试行意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经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通过评估后,可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协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在床日定额下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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