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例内幕交易案昨宣判

新安晚报 2018-06-23 13:05 大字

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1.5亿元,违法所得1.038亿元被没收

本报讯昨天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安徽皖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陈海啸一案作出公开宣判,以陈海啸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亿元,违法所得1.0381658135亿元予以没收。据了解,这是安徽省法院宣判的首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件。

1971年出生的陈海啸,原是安徽皖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2013年11月7日,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第一大股东孙益源与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沟通确认将书面全权委托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其处理股份减持及东源电器的重组等事宜。时任金通智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的薛荣年参与东源电器与贵州邦达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的重组事宜,系东源电器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3年11月中旬,陈海啸与薛荣年咨询黄山科宇股权转让事项,后陈海啸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源电器共计247.843万股,成交金额计1628.07455万

年元。20142月、3月期间,被告人陈海啸与薛荣年多次联络、接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薛荣年安排其弟媳朱勤年借给陈海啸资金3100万元,陈海啸将该笔资金全部买入东源电器股票。之后,被告人陈海啸又通过质押东源电器股票融资2200.147万元,继续买入东源电器股票。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3月31日,被告人陈海啸在其本人证券账户内共买入东源电器股票1022.1469万股,成交金额6919.690825万元。

2014年4月1日东源电器股票停牌,同年9月10日,东源电器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被告人陈海啸于2014年9月19日和24日两个交易日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0381.658135万元。此外,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啸向其所在的安徽皖瑞税务师事务所股东明进、石勇泄露东源电器重组的内幕信息,推荐二人买入东源电器股票、巢东股份股票。

法院审理认为,陈海啸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其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成交额9592.715906万元、获利10381.65813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陈海啸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其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陈海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陈海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系安徽省人民法院审判的首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件,该案属证券类犯罪案件,系新型复杂疑难案件。

宣判结束后,陈海啸当庭表示上诉。

王龙江夏映雪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李勇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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