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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市民请注意 失业人员医保缴费方式有变 银行卡上少了201.8元,不是系统出现故障,而是系统直接代缴成功了

淮河晨刊 2017-10-10 15: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靳瑾)从本月开始,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就不用自己跑趟子去缴纳医保费用啦。淮河晨刊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医保缴费方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过去的按月予以补贴调整为按月为其代缴,涉及蚌埠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000余人。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要自行缴纳全额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如果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则医疗保险费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用后,人社部门再按月将补贴打进个人账户。“补贴由失业基金统筹支付。一般是当月底或次月初,核查无误后统一打进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卡内。”昨天下午,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管理科科长季金良说,蚌埠市目前共有6000余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是201.8元。

不过,经常会有失业人员忘记或错过缴纳当月医保,第二个月就会导致待遇中断,影响就医报销。因此,从本月开始,这部分人群的医保由过去的按月补贴调整为统一代缴。这样一来,失业人员就不用专门跑一趟去缴纳医保费用,更不会出现因为缴费不及时影响待遇享受的问题了。所以,如果用来领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上少了201.8元,不是系统出现故障,而是系统直接代缴成功了。据介绍,目前安徽省基本采用统一代缴的方式,蚌埠市此举也是与全省接轨。

此外,季金良还提醒,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一定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当失业保险金领完后,人社部门代缴的医保费随即终止。所以,失业人员一定要及时接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就医报销和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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