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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微信上卖假烟被判刑

皖南晨刊 2016-03-04 23:59 大字

为牟取非法利益,三位年轻人利用手机微信号等线上线下方式销售假冒品牌香烟,其中一名竟然还是某高校的大学生。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经营分别判处三名年轻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大学生微信售假烟

1993年出生的徐某是河南一所大学的大学生,2014年8月份,他在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了朋友圈里有人发了不少“白盒”的各种品牌香烟,上面还标注了不同的价格。徐某发现这些香烟标注的价格比市面上销售的价格要便宜得多。

“像白盒的中华只要100多块钱一条,利群和芙蓉王的价格也非常便宜。和实体店销售的价格相比要便宜了不少。”徐某咨询后,觉得从网上把这些烟买回来再转手卖出去肯定能赚钱,于是他和微信好友取得了联系,从这名男子处固定购入这些白盒烟和一些别的假烟。

据了解,徐某将这些烟拿到手后,拍成照片,每条烟加五块、十块钱,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进行销售,渐渐地有一些好友从徐某处购入假烟,一般都是先转账到徐某的银行账号后,徐某通过快递进行发货。

两位下线进货售烟

不久之后安徽省蚌埠市民孙某通过微信找到了徐某,开始从徐某处购入香烟销售,孙某的“生意”越做越大。浙江慈溪的吴某认识了孙某,又开始从孙某处购入香烟销售给身边的朋友,他们的交易方式也无一例外地同是支付宝转账,随后通过快递发货。

几人销售假烟的行为引起了公安机关的警觉,在去年3月份,公安机关从吴某处扣押了假冒名牌香烟软盒中华2.9条、软盒黄鹤楼0.7条、硬盒黄鹤楼0.3条、硬盒白沙(和天下)0.4条、硬盒荷花(钻石)0.8条、硬盒芙蓉王(钻石)1条;随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到了吴某的上线孙某,并从孙某处扣押假冒名牌香烟硬盒中华5条、牡丹(紫)2条。去年5月份,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从吴某、孙某处扣押的中华、黄鹤楼等品牌香烟进行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2015年3月14日、18日、26日,三被告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无证售假被判刑

经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间,徐某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微信号多次向孙某销售假冒芙蓉王、利群、黄鹤楼等品牌香烟,销售金额共计近50万元。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间,孙某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微信号将从徐某等人处购买的假冒香烟多次向吴某销售,销售金额共计4万余元。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孙某将上述购买的假冒香烟通过上述方式多次向陈某某销售,销售金额共计9千余元。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间,吴某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微信号多次向肖某某等人销售假冒中华、芙蓉王、黄鹤楼等品牌香烟,销售金额共计5万余元。

法院认为,孙某、徐某、吴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制品,其中,孙某销售金额9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徐某销售金额近5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吴某销售金额5万余元,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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