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人员医保可以“随身带”
[摘要]合肥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异地转移办法
据江淮晨报1月30日报道医保关系转续对跳槽的人来说,一直是件头疼的事。但随着合肥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异地转移办法的出台,从2月1日起,不管是合肥人跳槽去外地,还是外乡人来肥,参保人的医保可以“随身带”了。
缴纳多年的医保可携带
胡夏明一年前从蚌埠跳槽来到合肥,但他医保卡里的钱一直无法在合肥使用。不过,再过几天,他就可以在合肥使用医保卡里的钱了。因为从2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异地转接就可办理了。其参保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互认可,合并计算。同时,流动人员参保也无户籍限制。
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程序,方便合肥职工医保98万、居民医保120万参保人员中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医保关系异地转移手续,日前,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联系实际,决定从2月1日起,开办合肥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异地转移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地址在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的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各窗口。合肥人可这样转往外地
本地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至新就业地申请。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保类型变更信息表》发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有余额的,同时转出个人账户余额。
参加职工医保的自由职业者到外地就业,如有预缴的医疗保险费,在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时,退回预缴的医疗保险费。
外来客可这样转入合肥
外地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合肥就业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填写《医保关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发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保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后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
合肥市区与肥东、肥西、长丰三县之间的职工、居民医保关系转移业务也是从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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