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殷交警情 铺就平安路 记怀远公安局交管大队河溜中队长蒋淮
□陆志卫 宫桦
一天早晨。
怀远县双桥街东边一家饭店内。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吃包子,或许是饿极了或许是包子的味道不错,他吃得是聚精会神、专心致志。突然,两只胳膊被人从背后死死地按住,他反抗着、嘟囔着:搞什么,搞什么?
一位年轻俊朗的民警走到他跟前:别动,我们是双桥派出所的!听到派出所三个字,那个吃包子的年轻人,恍如泄气的皮球。就在刚才,派出所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蒙城一起抢劫杀人案嫌疑人在辖区吃包子。值班民警带上两名同志火速赶到店里。半年后,蒙城警方传来了消息:那位抢劫杀人犯被执行了死刑。
这位年轻的值班民警就是双桥派出所蒋淮,时任派出所副所长。在派出所工作期间,蒋淮仿佛是一座上满发条的钟,一刻不停工作着,追逃、破案、基础工作,每样都走在别人的前头。后来因工作需要,他调到怀远县交警大队,任河溜中队指导员。
工作岗位变换,但蒋淮从警的梦想未变。他不忘初心,继续努力工作。昨日为辖区百姓风雨奔波,今天为道路平安而战。每天晨曦初露,他就率队友巡逻在蜿蜒的蚌阜路上,夜色降临,他和战友的身影依旧出现在稀疏的路灯光影下,检查和关注着每一台过往车辆的安全,心怀平安和顺畅的梦想把他们目送到远方……
不久,组织上任命他为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河溜中队队长。从此,他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他不仅带领队伍要完成各项业务工作,而且还要抓好整个中队的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因为交通违法行为是道路事故的主要罪魁祸首,蒋淮带领他的中队战友一有时间,就上路巡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2011年10月15日怀远某公司的驾驶员陈某某属于持A2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大型普通营运客车,蒋淮等民警依法给予陈某某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年10月17日,怀远县河溜镇河溜村村民李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十天。
……
那年,全国“清网行动”如火如荼。河溜交警中队虽不参与考评,但是为了给大队减压,蒋淮和同志们依然对全县的逃犯名单进行梳理,发现双桥集镇路心村村民魏某2006年因在浙江省天台县交通肇事被网上通缉。于是,他带人登门做魏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希望魏某能投案自首。魏某家人无动于衷,规劝工作难以继续下去。他没有放弃,多次登门,用真情感化。末了,魏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蒋淮始终牢记当初从警的誓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为民排忧解难。
那年初冬,蒋淮与民警易明连在307省道巡逻至110KM+处发现地上有个黑色的钱包。打开一看,发现包内装有现金1745元、3美元及身份证等物品。为了能将包及时归还失主,便在原地等待失主来认领,一直快到11时许,都没人来认领。他们就开车回去上公安信息网查询身份证信息,最终联系到了失主。
那年11月17日,蒋淮与其他民警巡逻至河溜镇唐店段时,发现一辆“福田”货车停在路边,车旁边有一个人显得手足无措。司机贾某怯生生地说:“车胎爆了,车上就他一个人,又联系不上车老板,现在天也快黑了,不知怎么办”。蒋淮说:“这样吧,我去给你请修理工去。”修理工来了,近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终于把车子修好了。司机贾某拉着蒋淮的手激动的一时说不出话来。蒋淮看着修好的汽车缓缓启动并渐渐远去,心里涌动感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驾驶员的幸福就是平安抵达目标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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