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酒驾遇查逃逸被抓

安徽法制报 2016-07-28 11:35 大字

怀远讯 7月20日,怀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褚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7月19日,该大队河溜中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S307线怀远西收费站处开展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17时50分许,一辆苏AT1S95小型轿车路过收费站由东往西开来,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检查,此车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后将车停下,驾驶人与同车4个人都从车上下来,民警迎面就闻到驾驶人有酒气,当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却不承认是他开的车,民警问到底是谁开的车,其他人也都不说是谁开的车。当民警要调取收费站监控时,驾驶人突然逃跑,民警紧随其后追赶并将其抓获。

经查证,驾驶人褚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系怀远县龙亢人,其供述中午在龙亢与朋友聚会时,喝了白酒和3瓶啤酒,酒后,褚某认为快到下班时间,交警应该都不会在路上了,没想到还是遇到了民警检查。褚某开始想让同车没喝酒的朋友顶替,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民警没有证据就定不了他开车,哪知道民警要调取收费站监控。由于心虚,褚某才弃车而逃。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胡春杰蒋淮)

新闻推荐

轻伤依法可追究刑责民情热线今年月我和本村一村民因宅

轻伤依法可追究刑责民情热线:今年1月,我和本村一村民因宅基地纠纷争吵,对方儿子将我妻子左手打伤致骨折了,经鉴定为轻伤。请问,我可追究对方儿子刑事责任吗?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一读者答:根...

怀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