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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省道改造蹊跷事之一征地拆房后 不见补偿款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6-14 08:39 大字

本报星级记者 王明存 文/图

怀远县于2014年动工修建S307省道。当年,征收道路两侧的土地,次年拆除农房。土地被征、农房被拆的该县河溜镇不少农民,至今没有领到征地、拆迁补偿款。 “不给补偿款,政府就修路,我们阻止施工,好几个人被抓到派出所了。 ”

对此,6月7日,记者实地调查了此事。在现场,记者看到,道路主干道已修成通车,沥青路面平坦宽阔,来往车辆呼啸而过。

据了解,省道S307蚌埠市解放路淮河公路大桥至蒙城县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于2013年12月通过了省政府批准,第二年,正式动工建设,途径怀远县荆山、河溜、龙亢等镇,道路两侧红线内的土地、农房在征收或拆除范围内,其中征收河溜镇贡集、康郢、葛山、褚庙、劳庙、傅圩、唐店、罗新庄等村土地270亩,拆除农房涉及1000多户。

该县文件规定,农用地补偿标准为一类地每亩36960元,二类33810元,三类31920元,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5960至18480元不等。楼房平顶每平方米补偿680元、楼房瓦顶640元,平房600元,砖瓦房520元,简易房180元。

该镇劳庙、唐店村村民反映,2014年11月,政府征收他们承包地、村民组集体土地,到现在一分钱补偿款都没支付。不仅征地款没有,2015年上半年拆除他们农房,部分农户至今也没领到补偿款。有的农户无数次到镇政府催讨,也不管用。

“我家房子也被拆了,补偿款一共8万元,我只拿了2万元,到镇上找他们,他们每次都说等两天。 ”唐店村村民王正旺手指他家刚刚建起的毛坯房说,他建楼房已花了十几万元。为了建房,他向别人借了几万元。现在已没钱安装门窗和装修了。 “我急等钱用,政府也不给我。 ”

两村村民表示,早在2014年工程动工时,政府不给补偿款,他们阻止施工,当时,多位村民被“请”到了派出所。他们先后跑到怀远县、蚌埠市政府信访,至今仍没解决。

农民未领到补偿款,难道是怀远县政府没下拨资金吗?并非如此。据省道307怀远县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一王姓工作人员透露,县财政分别于2014年11月、12月,2015年7月、8月,2016年1月,多批次向河溜镇政府农经站拨付了280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款。

补偿款已拨付到了河溜镇政府,为何没分配到户?记者来到镇政府,该镇负责此事的党委委员张友怀以下村从事秸秆禁烧工作为由,没有接受采访。第二天,记者电话联系他,他只是说,镇政府根据村里上报的农户名单打卡发放,劳庙、唐店两村因土地存在争议没有上报,无法拨付。

对不存在争议的两个村被征的宅基地、承包地,以及拆除的农房为何没有全部补偿等问题,张友怀挂断电话没有回答。

省道307怀远县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一王姓工作人员介绍,按程序规定,被征土地和被拆农房的面积,由乡镇成立的工作组丈量,丈量后再将面积上报到县审计局委托的审计单位复核,确认面积无误,且经农户认可后,就可支付补偿款了。

这位工作人员说,唐店村的组与组之间土地存在争议,没有补偿。劳庙村对政府丈量的面积一开始不认可,后期也认可了,但为何没发补偿款,他不清楚。

根据安徽省相关政策规定,征收土地,拆除农房,应先支付补偿款,再动工建设。可河溜镇政府以“有争议”为由,至今不支付农户补偿款,是说不过去的,更何况,还有部分被征土地、农房不存在争议。如今,公路主干道已经通车日久,当地农民希望补偿工作尽快进行。

改造后的省道怀远段已经通车。

拆迁农户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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