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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委就鲍集违建反馈:违章建筑申请强拆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0-11-30 13:05 大字

本报讯 11月24日,本报收到怀远县委的书面反馈:怀远县鲍集镇一些村民的违建行为已查处,目前拆违工作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怀远县委还表示,今后将建立县乡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建筑行为案件的执法巡查和查处力度,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

9月4日,本报维权周刊3版刊发《鲍集镇违法建筑“疯长”——怀远县有关部门一罚了之,违建者无所顾忌》稿件,报道了怀远县鲍集镇一些村民非法占地,在镇规划区内连片违章建房一事。对此报道,怀远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确认:鲍集镇鲍集村宋士付2008年6月在鲍集镇富民街西侧(包火路南侧、206国道东)第一层建了12间三层门面房,未办理任何建房手续,属于违法建房行为。房屋在建过程中,县村镇建设监察大队和鲍集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国土所等多次到场阻止,但宋士付采取检查人员在场时停工,走后继续施工的办法,直至房屋建成交付使用。针对这种情况,县城建局2009年5月向宋士付下达了 《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并处罚款28000元,同时县国土局对其非法占地罚款11000元。然而,宋士付在规定的期限对此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只履行了罚款处罚,但拒不拆除违章建筑。之后,怀远县建设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到法院,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环节。

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是否能拆掉这一违章建筑?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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