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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集镇违法建筑“疯长”怀远县有关部门一罚了之,违建者无所顾忌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0-09-14 13:13 大字

[摘要]怀远县有关部门一罚了之,违建者无所顾忌

怀远县鲍集镇村民近日向本报反映:该镇一些村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在镇政府以及国土、城建等部门的“眼皮”底下,无任何手续连片建设房屋,一些部门对此一罚了之,放任这些违章建筑一天天地“长大”。

持证盖房“难产”无证建筑“疯长”

“无证违章建筑猖獗,持证盖房反倒被违章建筑堵住大门,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实在让人感到窝心! ”鲍集镇村民宋友让近日反映,自己和儿子、女儿在鲍火路 (鲍集至火庙)南侧、206国道东侧分别批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齐全,四至标注清楚。 2008年初,他家在划定的范围内下地基,准备建新房。

宋友让说,按照宅基地使用权证标注的四至和镇整体规划,自家门前应该是富民街道,不可能再有别的建筑物。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同镇村民宋士富、崔亮亮等人在未办理任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竟然紧贴自家门前、占用富民街道地面擅自打下了12间地基,自家几间房门几乎被堵得严严实实,只有30公分的出口。两年来多次反映,城建、国土等部门也进行了所谓的处罚,但只是处以罚款,并没有采取实质性拆除措施,导致这一排3层共36间违章楼房最终顺利建成,目前已经装修入住。自己多次向镇、县、市多个部门反映,都答复“严查,拆除违建”,实际上事情至今仍不了了之。

据村民反映,鲍集镇基本农田、耕地被违法占用、建造房屋的情况近年来非常普遍,甚至还有开发商违法占用农田盖商品房外卖。尽管村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依旧存在。

违建边查边盖“示范”作用明显

9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鲍集镇调查。据了解,富民街道正在建设之中,呈南北走向,街道北端和鲍火路交界,南至清沟河,全长约300多米,宽18米。在富民街道记者现场看到,宋友让家前面一排3层楼房已经盖好住人,他家房屋门朝东,几间房门口只有约30多公分的狭窄空隙。因为门口太堵不能通行,宋友让家的新房盖了一半就停了工,露天堆放的几堆水泥长时间不用,已经凝固报废。

记者找到其中的一名违建户宋士富了解情况,但他拒绝向记者透露任何信息,情绪非常冲动,并扬言“没有证怎么了,告到哪都没用! ”在现场,记者还看到,紧临这排违建楼房南面,又有一排近30间地基的违章建筑“拔地而起”,已经盖好一层,砖头等建筑材料散放在四周农田里。

“有关部门‘光打雷不下雨\’,收罚款积极拆违建消极,别看这些没建成的违章建筑暂时停工,但最终还会伺机盖起来的! ”村民表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建行为查处不到位,信任度在村民心中大打折扣。另外,对违建行为查处不力带来的又一个恶果是:村民开始效仿,你盖我也盖,今后违建将更难控制。

违建顶风“成长”怎能“一罚了之”?

同日下午,记者来到鲍集镇政府了解相关情况,高明武副镇长承认富民街道西侧的违建情况属实,违建人都没有任何用地手续。 “从违建人下地基开始,镇里就多次去人制止,组织镇城建所、土管所查处;县城建局、县国土局也曾联合执法,分别对违建人罚款,并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和自行拆除通知书。 ”高明武说,违章建筑正在盖的,已经责令停建;已建成的,镇政府无权拆除,只能按照法律程序,最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我们只能上班时间去查,他们下班时间突击盖,我们也没办法。 ”

随后,记者又来到怀远县国土局,说明来意后,采访遭拒绝。县城建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得问县城建局鲍集分局”;而鲍集分局表示,该违建行为已立案上报给县城建局,目前正在查处之中。

对于在乡镇规划区内的无证违建行为,难道真像鲍集镇政府所说的“没办法”了吗?我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同时,本报记者此前在采访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时,该处明确表示,建设部门对于违反规划的建筑,可以拆除,对于违法占地建房案件,建设部门和国土部门可以联手办案。

看来,对鲍集镇当前产生的违建现象,地方政府和县有关部门作为管理机关,并不是无法可依,没办法没手段处理,这一消极执法现象,是否与“罚款创收”有直接联系?采访结束时,当地群众呼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应依法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遏制违建行为,而不应放任其蔓延,人为地增加查处的难度和成本。

本报记者姜红图/文

富民街道西侧的违章建筑 (图右)将合法审批的在建新房(图左)逼停,成了“烂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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