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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人摔伤 开车人赔偿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0-04-06 13:32 大字

去年底,郑进驾驶农用三轮车运送牛肉到集镇上销售。车行至一桥头,被张明(化名)拦停,要求搭乘顺风车。车行不远出了车祸,导致张明受伤。最近,张明将郑进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医药费。郑进好心帮忙,却成了被告,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郑进是怀远县徐圩乡钞湖村村民,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养殖户,家里饲养了五六十头肉牛,经常到当地集镇出售牛肉。郑进告诉记者,去年12月19日6点多,他用农用三轮车运牛肉到乡街道出售,被徐圩村村民张明拦停,要求搭车。当时他并不认识对方,可张明没经他同意,就爬上了车。行进途中,突然对面来了一辆农用拖拉机,时值冬季早晨6点多,天还没亮,农用拖拉机灯光太亮,让郑进几乎看不清前面的路。车子行至一堆沙子前 (路宽4米,沙堆占了1.2米),为了避让沙堆,他急转方向,和对面来的农用拖拉机撞上了,他和坐在车上的张明都受了伤,当时就被送往医院治疗。

交警处理,郑进因无证驾驶负主要责任,堆沙农民、农用拖拉机驾驶人负次要责任。张明要求他和拖拉机驾驶人、堆沙农民等三人赔偿医药费。调解时,三人愿赔付23000元,但张明不同意,将三人起诉到法院。 “我是好心帮人,却被他告到法院,要我赔偿医药费。我的车没有购买交强险,无法申请保险公司理赔。这笔钱还要自己掏腰包。真倒霉! ”

张明乘坐他人车辆遇到车祸,为何不愿协商解决,却将好心人郑进告上法庭呢?张明解释,他是做生意的,当天,他一早起来,准备到邻近的蒙城县城进货,怕耽误进货,因一时等不到农班车,就拦下了郑进的农用三轮车,结果出了事。车祸造成他一条腿骨折,骨盆开裂,现在没彻底治愈就提前出院了,一直躺在家里。过段时间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医生说他的病要休养一年才能康复。以后即使康复了,也不能干重活了。如今医药费已花了2万元,这笔钱都是自己拿的,三方不愿支付医疗费,他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三方共同赔偿医疗费等费用5万元。

郑进好心让他人搭车,未曾想却成了被告。按照有关法律精神,他是有责任的,因为他无证驾驶。在此,记者提醒农民朋友,一定要汲取这一教训,农用车辆也要持证驾驶。购买农用车辆,不能忘了申领驾驶证、行车证,办齐证照,并及时购买交强险。这样在出了交通事故时,才能减轻责任,增加赔偿能力。此外,住在公路边的农民朋友也要注意,不要图一时方便在公路边上堆放沙石、晾晒粮食等,一旦造成车祸,免不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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