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到期 “老赖”拒不返还
晚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尹兵)在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下达判决书后,被执行人却拒绝返还原告土地。昨日记者获悉,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保全中心干警近日前往张店区卫固镇小寨村,对“老赖”张某贵依法执行,顺利执结这起土地返还案件。
记者了解到,原告张某雷与被告张某贵因土地租赁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决,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贵返还原告张某雷1.59亩土地,张某贵不服,提起上诉。淄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由于张某贵一直拒绝返还土地,张某雷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向张某贵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约谈被执行人张某贵,责令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张某贵态度蛮横,拒收法律文书,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遂到被执行人家中再次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张某贵拒收法律文书,态度极其恶劣,要求执行法官给他宣读文书,扬言“地就是我的”、“我就是不倒,你能把我怎么样”等等,气焰极其嚣张,无视法律、藐视司法权威。
2018年6月,由于张某贵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高新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在拘留期间,法院再次依法对其进行讯问,张某贵仍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无任何悔过表现,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由于被执行人张某贵行为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且其态度极其恶劣,公然蔑视法律权威,其行为已经涉嫌拒绝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拟对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至此,被执行人张某贵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改往日蛮横的抗拒态度,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提出要归还土地,并询问“地里种的玉米快收了,能不能等收了这茬玉米再还?”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执行干警同意了被执行人张某贵的要求,于9月20日玉米收割后前往小寨村,冒雨查看涉案土地,与张某贵再次沟通后,收回土地转交申请人,执结了此案。
这是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工作中出现的一幕,为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重拳出击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在执行的过程中,淄博高新区法院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让当事人明白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有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人性化执行,体现司法的温情,取得了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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